基督徒被迫佩戴一種跟蹤設備,政府便可對其全天候監控,並限定基督徒在指定區域內活動。
福建省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劉新慧因堅持信仰,被抓捕並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服緩刑期間,當局強行給她佩戴一種電子手環,以便時刻監控她。
劉新慧剛開始服緩刑的時候,當局監控她的手機,並命令她必須隨身攜帶,24小時開機,隨叫隨到。從2018年10月開始,她又被要求佩戴一種新型的電子手環,直到緩刑期結束。
劉新慧描述說,此電子手環看起來像一個智能手錶,由一個方形屏幕和一條錶帶組成,手環上還配有麥克風和微型攝像頭,並可以接聽和撥打電話。
業內人士稱,該監控器能準確定位戴手環者的位置,跟蹤並監控其行蹤、活動、睡眠等狀態。
這基本就是被囚禁在家:電子手環珮戴者不僅時刻處於被監控之中,而且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允許離開。如果不遵守規定,將會被投進監獄甚至加刑。
劉新慧曾提出請求不戴電子手環。
「不行,這是上級的要求,有心臟病的例外。」司法所官員警告說,手環必須24小時佩戴,洗澡、睡覺都不能脫下來,如果損壞了要賠2000多元人民幣(約295美元)。他還強調此手環可以感應心律,脫了手環,監視器馬上就會發出警報。
「帶上手環後,我感覺心臟受壓,胸口很悶,喘不過氣來,而且難以入眠。」劉新慧說道。
劉新慧還被要求每週到司法局報到兩次,抄寫法律法規,每月得參加一次政治學習與10個小時的社區勞動。
在警察的持續監視下,劉新慧不敢聯繫教會的其他成員,只能在家獨自禱告信神。
遭受這種隔離與迫害的並非只有她一人。
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鍾霞,同樣也被迫佩戴電子手環,飽受被監控之苦。
2015年,她因信神被抓捕,關押近一年,之後,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一年半,緩刑三年。
在服緩刑期間,政府官員給其專門配了一部手機,該手機被安裝了定位軟件,用來監控她的行蹤。她被要求每天都向司法所報到,並用手機拍照,將本人照片發給他們。
在遭受電話監控的同時,2017年,政府官員又給她佩戴一種電子手環,並要求每天24小時佩戴,也不允許她離開監管區域。鍾霞被要求簽署承諾書,保證手環處於正常使用狀態,因電量不足造成關閉的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如手環出現故障,她須在12小時內報告司法局。
鍾霞還被要求每週親自去司法所報到一次,並每月參加一次思想教育課。她被要求不許信神,也不許離開本市,否則她就會被取消緩刑並投入監獄。
鍾霞完全失去了自由,已三年多沒法和其他基督徒接觸。
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周鳳珍,在服緩刑期間也被納入電子手環的監管對象。2018年,周鳳珍被法院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在緩刑期間,跟劉新慧和鍾霞一樣,周鳳珍被嚴密監管。司法所警告她不許聯繫她所在教會的信徒,如果被發現,將被取消緩刑並收監。
(文中均為化名)
寒冬記者 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