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負責人即使是因私外出探親也需要獲得批准,同時必須提交詳細的行程。不遵守規定會導致教堂關閉。
近日,《寒冬》獲取遼寧省丹東市宗教事務局於2018年5月下發的文件,名為《丹東市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有關工作管理制度》。該文件除了對宗教活動場所資金、重大事項報告、教職人員的學習、考核事宜作出嚴格規定外,對宗教負責人的出行管控也近乎苛刻。
所謂的「外出請銷假制度」規定,如果宗教團體或宗教活動場所主要負責人離市外出1天以上,需提前3天向市宗教局業務科請假,無論因公或因私外出,都必須獲得批准後方可外出;外出請假須寫明事由、時間、地點、指定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人的聯絡方式等;外出期間要保持聯絡暢通,如行程有變,須及時提交補充報告;返回後,須及時向宗教業務主管部門彙報外出期間的有關情況。
文件還規定官方教職人員每年都要接受考核,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依法管理內部事務情況、財務管理情況等。宗教教職人員每年不得少於兩次集中學習,學習內容包括黨的方針政策、宗教政策等。
類似政策也在遼寧省瀋陽市落實。據瀋陽市一處三自教會負責人稱,去年5月,該市公安局、宗教局、國保支隊聯合召開會議,會議要求各官方教會執事、法人代表、教會負責人外出需向宗教局請假,沒有批准的跨省旅遊、探親都不行,更不允許出國。
一位三自教堂牧師說,以前只是針對異地講道或者到港澳台、出國才需要經過宗教主管部門批准。
一些其他省份的官方教會教職人員也向《寒冬》反映,有教職人員去管轄範圍內的鄉鎮扶持三自信徒也會遭到抓捕,這在以前是很少出現的。
而私自外出遭到的處罰也更為嚴厲,以前出現此類情況,教職人員會被宗教局叫走談話,現在他們則面臨被撤職,甚至關閉教堂。
2018年6月,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的一名三自教會講道人因到湖北參加培靈會,被本地宗教局官員訓話,並聲稱給她半年時間,如果發現她「不聽話」,就關閉其所在的三自教堂。此後,每月都有宗教局、派出所的人員到該教堂巡視,若發現名字不在花名冊上的人就查問。
寒冬記者 王安陽
附《丹東市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有關工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