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9歲少女因其信仰被抓捕並慘遭酷刑折磨。走出魔窟後,她講述了自己那段被中共警察凌辱、折磨的痛苦經歷。
因信仰被抓,囚禁賓館
我叫陸純妍,當然出於安全考慮,這是化名。我是江蘇省泰州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2017年11月22日,我因信神被抓捕,當時我19歲。那天我和三位姊妹在接待家正準備休息,突然聽到樓下的踹門聲,不一會兒,衝進來六名警察,將我們的電腦、硬盤等物品洗劫一空。
我們被警察押到一賓館祕密審訊,警察稱這裡是「610學習班」。當晚,我們被罰站,不許睡覺。
第二天上午,警察開始審問我的家庭住址和在教會所盡的本分,我不回答,一警察恐嚇說:「這個學習班是專門為你們準備的,可以關你們幾個月甚至一年,你現在不說,以後也會說的,我們有的是時間!」
之後他們讓我好好想想,期間,我一直被罰站,到了26日我已經站了痛苦難熬的三天四夜,壓根兒就沒坐下過,我的腳站得很痛,腳上出現了一塊塊瘀血,一按鑽心地疼,鼻子也流了好多血,慢慢地,我開始產生幻覺,看所有東西都是重影的。
遭酷刑、凌辱,被迫試圖自殺
26日下午,一警察讓我交代存有教會工作信息的硬盤密碼,我不說,他一把捏住我兩邊的太陽穴,狠搧我一耳光,又抓住我的頭髮,上下左右地拖拽,記不清是十分鐘還是二十分鐘,我的頭皮被拽得生疼,頭髮也被拽掉一小撮。
見我還是不說,他又狠搧了我幾個耳光,打得我腦袋發昏、嘴角流血,臉也腫了。
因長期罰站,我的腳腫得像個大饅頭,小腿腫得跟大腿一樣粗,腳踝處的皮已經壞死、變黑。一警察恐嚇我說:「你要是不說,再站下去,你的腿就要廢掉了!」
12月的第二個星期,警察見我還是不交代教會信息,如野獸一般將我四次強行拖到衛生間裡,把我的頭摁在水裡,反覆幾分鐘,水冰涼刺骨,直往鼻子裡嗆,我感覺死亡就在眼前。一次,警察將我悶水後,皮笑肉不笑地說:「再不說,把你頭摁到馬桶裡,把蓋子蓋上,使勁一按,用水沖,說不定頭還容易斷掉!」我被嚇哭了,但警察仍沒放過我,他把我拽到馬桶邊,使勁踢我的腿窩處,將我踢倒在地,然後把我的頭往馬桶裡按。
我只能在心裡迫切地呼求神,我使勁撐著身體不讓他按下去,警察按了一會兒,實在按不動了,只好作罷。
12月底,我仍被關押,警察持續對我實施酷刑。一次,他們讓我把手舉高,當我受不了想放下時,警察就說:「你敢放下,我就打你一巴掌。」 「你要是敢放下,你信不信我找幾個人過來把你輪姦!」就這樣,他們一邊以卑鄙的手段折磨我,一邊播放褻瀆神的錄音讓我聽,逼我背叛自己的信仰。
惡警對我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折磨,使我感到精神快要崩潰了,我擔心自己承受不住酷刑折磨出賣教會,就試圖自殺,我想到自己還有一個小髮夾,警察搜身時沒搜到,我就藉上廁所之際,用髮夾割腕,由於警察在外催促,當時我僅把手腕的皮割破。自殺不成,我心裡依然很害怕接下來的酷刑會讓我出賣教會,後來是全能神的話在我心裡支撐我要活下來,給我信心要活著為神作見證。
被判刑9個月,出獄仍遭監控
在賓館關押審訊了一個月後,我被押到泰州市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女警就勒令我脫掉褲子拍照,以此羞辱我。
2018年6月13日,我和一同被抓的另三名基督徒被帶到法院開庭。當時我們四人都被戴著手銬腳鐐,在上樓梯時,腳鐐上的稜角硌在我的腳筋上,腳都被磨破了皮,每走一步都鑽心地疼。兩個月後,也就是8月13日,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我9個月刑期。
獲釋後,中共對我仍是嚴加監視,無論我去哪裡周圍都有人跟蹤,我的自行車無論放在哪兒,都有免費「保鏢」看護。
警察的酷刑折磨給我的身體留下了後遺症。如今,我的身體只要一受涼、見風,兩側小腿就疼,牙齦總是腫脹酸疼,下頜骨也酸疼難受。
我的遭遇僅是中共迫害基督徒的一個縮影,還有更多因信仰被囚的良心犯仍在遭受著酷刑折磨,在中共掌權的國家裡,基督徒的信神之路異常艱難。
寒冬記者 鄧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