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區的鎮壓行動涉及所有宗教,國際上重點關注維吾爾人,但新疆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的受迫害境況也極其惡劣。
全能神教會是中國受迫害最嚴重的宗教團體。在新疆,這個因迫害維吾爾人而被世人所知的地方,全能神教會基督徒也同樣處於危險境地。該教會基督徒僅僅因聚會、傳福音等正常的信仰活動就被抓捕、判刑與關押。今年9月,新疆68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判以重刑,其中6人被重判11至12年。
9月4日、11日兩天,68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奎屯市人民法院以刑法第300條判刑入獄(刑法第300條用來打擊被列為「邪教」而查禁的團體,此條款也用來特別嚴厲地打擊全能神教會)。其中3人被重判12年,3人被重判11年,1人被重判10年,3人被重判9年,4人被重判7年,8人被重判6年,另有22人被重判5年。
被重判12年的3人曾分別擔任伊寧地區、奎屯地區教會帶領,管理多處教會。他們因「積極發展信徒」處罰最嚴重。
法院判決書顯示,被判刑5年以上的基督徒中有13人歷任伊寧地區、奎屯地區教會帶領,另有一部分人負責修改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的生命經歷文章,刊登在該教會的官方網站上;還有一部分人負責為當地基督徒傳送教會信件、書籍以及詩歌視頻、電影等資料。因著這些行為,他們被認定是當地全能神教會主要成員,對教會的發展起到了關鍵性作用,遭重判。
還有一種案例是,曾因信神坐過監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一旦再次被捕,將被視作累犯給予更重的判刑。歐陽秋萍曾因信全能神被以刑法第300條判刑三年零六個月,2016年6月才獲釋,兩年後,2018年11月,年僅30歲的她再次被捕,最終被判刑12年。法院判決書指,「歐陽秋萍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係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雖然當局處罰的主要對象是教會帶領,但也不會放過普通信徒。一位名叫黃永瓊的該教會基督徒因接待教會帶領並幫助帶領傳遞信息(由於電話、網絡都被中共監控,一些教會信息不得不人工傳送),被判5年有期徒刑。
這些案例再次證明,在中國,只要加入全能神教會,不管在教會中擔任什麼職務,就會被視為犯罪,都會按刑法第300條規定被判重刑坐監。
寒冬記者 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