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新泰東都鎮一家四口因信神多次被中共當局抓捕,判刑、罰款。作為家庭教會的基督徒,獲釋後他們仍繼續受到迫害和騷擾。
2014年9月18日, 38歲的張宇正聚會時,十幾名武裝警察突然闖入聚會點,將在場的聚會人員抓捕。警察將搜出的《聖經》、個人物品、錢財全部沒收(至今未還),並將人及物品全部押至新泰派出所。警方在審問張宇的信神情況後,將他押送至濟寧。濟寧市人民法院以「信邪教」為罪名判處張宇有期徒刑三年,押往魯寧監獄服刑。
中國法律將宗教教義被政府認定為「非正統教義」的團體定為邪教,政府把所有這樣的團體都列入邪教名單,並定期更新該名單。但實際情況是,往往不屬於邪教團體名單中的基督徒,也被定罪為信邪教而加以迫害。在本例中,該家庭教會其實並不屬於邪教名單之列。
2017年2月18日,張宇獲減刑七個月被提前釋放。張宇回當地後,當地派出所強逼他寫下不再信神的保證書,而且每月去他家中盤查、監視其信神情況,並警告他未經許可,不許離開當地,若發現他再信神,就會判他無期徒刑。
2006年,張宇的妹妹曾因信主被抓,這是張家首次和警方打交道。她被罰款200元人民幣後獲釋。2008年,張宇的父親在淄博市沂源縣被警察抓捕,以「信邪教」為罪名被判刑一年零三個月。從此,張家便麻煩不斷。張父被釋放後,警方在張家大門外安裝了監控器,還責令鄰居與村委人員監視他們一家,一旦發現陌生人來就得舉報。
2015年4月18日,張宇還在服刑期間,濟寧市人民法院,將張宇的父親同樣以「信邪教」為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緩期執行。同一天,張宇的母親也被警方抓捕,後因其身患重病,警方向她索要了五千元罰款後才將她釋放。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