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夏天,山東省菏澤市一家庭教會帶領被警方從家中強行抓走,遭受酷刑折磨和長期監禁,導致其身患重病,至今未癒。
田亮(化名)1991年開始信神。被抓捕時他44歲,當時,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聯合刑警隊約七八名便衣警察突然闖入田亮家中,用繩子將田亮捆綁後,強行押解至當地派出所,後轉押到菏澤市公安局。
為了審訊田亮,警察使用了老虎凳。老虎凳是一種酷刑工具。用刑時,施刑者讓受刑人坐在老虎凳上,把他的雙腿用腰帶緊緊捆綁在板凳上,並且不停地在其腳下放磚頭等硬物直到腰帶斷開。田亮被警察折磨得大聲慘叫,疼得渾身冒汗。但警察仍不罷休。他們用繩子捆住田亮的雙手,將他吊起來,使其只能腳尖著地,導致田亮全身的力量集中在手腕上。警察為了得到教會信息,對他這樣嚴刑逼供了兩個小時,結果一無所獲。
第二次審訊時,警察用電棍在他全身上下猛戳(至今田亮手背上仍有電擊留下的疤痕)。見田亮仍不交代任何信息,警察便用鋼管狠打其臀部,打得田亮趴在地上,大聲慘叫。審訊無果,警察將田亮押至看守所關押。
四個月後,法院以「信邪教非法傳道」為罪名,判處田亮有期徒刑三年,押至監獄服刑。
在關押期間,獄警強迫田亮每天幹重活,還教唆犯人虐待他。因遭酷刑折磨時受過度驚嚇留下後遺症,田亮經常犯頭痛病,且越來越嚴重,疼得厲害時甚至用頭撞牆,實在無法幹活,獄警只好將他調到病號隊,但仍每天強迫他寫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不寫就罰其幹體力活。精神和身體的雙重折磨使田亮的病情更加嚴重。家人非常擔心田亮的安危,花了近三萬元人民幣才給田亮辦理了一年監外執行。
田亮在家服刑期間,警察要求他必須得隨叫隨到。2015年的一天,警方在田亮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趁田亮去派出所報到時將他再次關押監禁。2017年5月,田亮終於刑滿釋放,但警方仍監控他的手機,且要求他五年內每個月去派出所報到一次(現改為三個月報到一次)。
田亮仍在遭受著嚴重的身體病痛,頭痛厲害時,就痛苦地大喊,家人兩次帶他去精神病醫院檢查、住院。至今,田亮精神仍不正常,病情不穩定。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