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捍衛新疆因種族和信仰而受迫害的人的權益,揭露中國政權的種族歧視政策。
作者:馬可·萊斯賓蒂(Marco Respinti)
《2020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Uyghur Human Rights Policy Act of 2020,下稱《法案》,它的前一個版本是《2019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旨在維護維吾爾穆斯林和其他突厥裔少數民族的權益。他們因自身的民族身分以及在新疆(維吾爾人更願意稱之為東突厥斯坦)實踐宗教信仰而遭到中共的迫害。《法案》自2020年6月17日特朗普總統(President Donald J. Trump)簽署後正式成為美國的法律。
《法案》最初由參議員馬克·魯比奧(Marco Rubio,佛羅里達州共和黨人)向美國參議院提出。魯比奧是新疆宗教自由最堅定的捍衛者之一,也是嚴厲批評中共的人士。從2015年開始,他一直擔任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US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主席,2019年後擔任共同主席。魯比奧參議員提出的《法案》2019年9月11日獲參議院一致通過,當時投唯一反對票的是托馬斯·馬希議員(Rep. Thomas Massie,肯塔基州共和黨人)。後來,《法案》經美國眾議院進一步加入新內容後修改成了一個加強版本,由魯比奧向參議院提出,並於2020年5月14日再次獲參議院一致通過。5月27日,眾議院最終通過了《法案》,照樣只有馬希議員一個人投反對票。
特朗普總統的簽署使《法案》成為法律,實現了許多人心中的願望,也滿足了許多人的要求,在這些人當中,有最近被任命為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CIRF)專員的著名維吾爾領袖努瑞·圖爾克先生(Nury Turkel)。最大的海外維吾爾人組織之一、總部設在德國慕尼黑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WUC)與維吾爾人權項目(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聲援維吾爾人運動(Campaign for Uyghurs)同樣對《法案》表示非常滿意。
《法案》呼籲美國國務卿和相關部門啟動《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對侵犯宗教自由、使用酷刑、殘酷對待新疆突厥裔人民的相關人實施針對性制裁。《法案》還規定了制裁強迫他人從事勞役的措施,與一項譴責所謂的教育轉化營給人們帶來災難的條款。正如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所說,《法案》使「美國對中國的政策與東突厥斯坦的局勢有了明確的聯繫」,將「人權和維吾爾人危機置於美國與中國政府打交道時最先要考慮的問題」。
「民族信仰」和種族歧視
《2020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覆蓋的範圍很廣,目的也很明確,就如其標題一樣:「《法案》譴責發生在新疆的嚴重侵犯突厥裔穆斯林人權的行徑,呼籲停止對國內外維吾爾人社群的任意拘留、酷刑和滋擾。」
事實上,《法案》不僅捍衛維吾爾人(新疆的大部分居民)的權益,而且還捍衛所有其他新疆突厥裔人民的權益。《法案》證實並強調了關鍵的「地區性」問題。
信仰始終是一個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前提,有助於將該民族確定為一個獨特的群體。這意味著信仰並非純粹是一個種族問題,事實恰恰相反。種族將人類區分為不同的群體,人類群體之間存在不同的體貌特徵,但這些體貌特徵碰巧是一種生物和精神人性的體現,是每一個人和所有種族的共同屬性。文化有助於我們形成對一個種族群體的正確理解。事實上,其核心的文化和信仰是確定一個「種族」群體的關鍵要素。
中共迫害維吾爾和其他突厥裔少數民族,因為中共認為他們(絕大多數)是穆斯林族群,但非穆斯林和沒有信仰的人也被列為迫害的對象。從中共這類無神論政黨的角度看,「穆斯林」只是文化和種族的一個標籤。在巴爾幹半島,「穆斯林」有時被當作「波斯尼亞人」的同義詞使用,這種用法是不正確的。
新疆的突厥族裔因種族和信仰遭到中共迫害,但中共卻未能真的分得清他們的種族和信仰。事實上,這是公然的種族歧視。因此,《法案》對「侵犯新疆突厥裔穆斯林民族人權」的行徑進行譴責,不是泛泛的聲明,而是對這個核心問題提出尖銳的見解。中共的態度是經過粉飾的種族主義。在(維吾爾人危機)這個話題高度敏感的時代,《法案》應引起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公民社會、非政府組織以及全世界的街頭輿論(對中共行徑)的憤怒。
如納粹一般
「譴責侵犯新疆突厥裔穆斯林民族人權」行徑的同時,《法案》對中共聲稱把300萬維吾爾人和成千上萬其他突厥裔人民(根據最新的獨立研究統計的數據)非法拘押、監禁在至少1200個新疆教育轉化營中(由英國導演羅賓·巴恩威爾Robin Barnwell執導的紀錄片《中國臥底》China Undercover披露)的目的是維穩,是為了打擊「暴力分子、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的說辭也提出了質疑並進行駁斥。實際上,中共這麼做,好像全新疆人民(「中共」黨員除外)都是「暴力分子、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似的。但是,怎麼可能連兒童、婦女和老人也包括在內呢?答案是不可能的。將整個民族污衊為「恐怖分子」是不把人當人待的一種方式。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納粹也使用了同樣的措辭,導致猶太人幾乎瀕臨絕種。當然,這並非要所有的德國人對納粹的暴行負責,美國這次的行動就區分得非常清楚,(制裁的)對象不是中國普通百姓,而是應對新疆的鎮壓負責的中共領導人。
我們對新《法案》表示贊成,但同時也注意到中國的人權和宗教自由問題不僅限於新疆或維吾爾族。針對中共對其他宗教少數派和少數民族的壓迫,也應有相應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