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僅因踐行信仰,遭中共抓捕判刑,其中一名基督徒年僅19歲。
今年6月至9月期間,天津市66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中共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其中一名19歲基督徒被重判3年,罰款15,000元人民幣(約2280美元)。
全能神教會是中國最大的新興基督教教會,1995年被中共扣以「邪教」之名嚴厲鎮壓,該教會基督徒遭到騷擾和嚴密監視,常在關押期間遭到酷刑折磨。按照《刑法》第300條,被定為「邪教」而遭到中共查禁的宗教團體的信徒參加敬拜活動、傳福音、發放信仰書籍等正常的宗教活動都會被判重刑。
一名政府消息人士向《寒冬》透露:9月29日,天津市紅橋區法院對16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進行集體判刑;8月6日,天津市北辰區法院對12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祕密判刑;7月31日,天津市河北區法院對21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集體判刑。該消息人士稱,被判刑的基督徒均於2018年6月遭當局統一抓捕,判刑前他們已被羈押在看守所兩年多。
天津市另有17名基督徒也被集體判刑,但其家屬均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這位消息人士解釋,法院拒向家屬提供判決書的原因之一是為防止基督徒家屬將判決書發布在網上,引起中國的批評人士以及西方民主國家譴責中國宗教迫害、沒有人權。
9月,內蒙古包頭市有7名於去年8月被捕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集體判刑。
一些基督徒刑滿獲釋後不久又遭抓捕判刑。2020年6月,廣東省3名於2018年11月下旬遭抓捕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遭重判,其中一名被判處3年6個月,另兩名分別被判處3年7個月,3人均被處罰金6000元人民幣(約910美元)。
據了解,這3名基督徒都曾因信神被抓坐過監,其中一名基督徒才刑滿釋放幾個月,另一名基督徒獲釋還不到50天。
寒冬記者 鄧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