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察抓捕6名家庭教會基督徒,將其中一人遭拘留信息上傳網絡,公然侵犯她隱私權。
2018年8月15日,洛陽市某派出所6名警察闖入家庭教會基督徒王石葉(化名)家,以「信神就是反政府」為由進行抄家,並將其抓捕。與其同教會的另外5名信徒當天也被抓捕。
王石葉被押到派出所接受審訊,但審訊未果,警方於8月22日再次傳喚王石葉,威脅王石葉供述教會信息,王拒絕提供信息。警方給其扣上「涉嫌參加邪教(『非正統教義』)組織」的罪名,按刑法此罪可判處監禁。王石葉被拘留5天。
8月23日,警方將王石葉被捕的細節在微信社交網上曝光。在理論上,中國立法機構保障隱私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條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在辦理治安案件時,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予以保密。」在這起案件中,當局公布王石葉的隱私信息,因此侵犯了她的權利,而且對法律熟視無睹。
8月27日,王石葉獲釋。因著她的信息被公布於眾,回家後,遭到親友、鄰居的斥責與誹謗,王石葉名譽受到損失。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