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家庭教會帶領被中共抓捕,並遭酷刑折磨,後被判兩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2013年9月,菏澤當局針對家庭教會展開了統一抓捕行動,僅基督徒李剛(化名)所在教會就有48人被捕。
審訊期間,警方為威逼李剛出賣教會信息,三天兩夜不讓其睡覺,但審訊無果。警察又將李剛的雙手銬住吊起來,在其身上捆上石頭以增加重量,並用四個電棍輪流電擊他。
期間,李剛被折磨得昏死過去。審訊仍無果,警方將其押到曹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在看守所期間,獄警逼他每天剝蒜25公斤,李剛剝得指甲脫落。
八個月後,曹縣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李剛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邪教」在中國指異端教義,根據《中國刑法》,信邪教要被懲罰的。
家人為營救他,四處託關係花費約5萬元人民幣(約合7000美元),仍無結果。
該教會另一名教會帶領也因類似的控告被捕,並被判刑三年,在監獄裡他精神失常。還有一名信徒被判刑兩年,其家人為營救他,託關係送禮總計花費22萬元人民幣(約合3.2萬美元)仍無濟於事,他仍然需要服刑。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