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當局發布公告稱穿戴蒙面罩袍或留大鬍鬚的宗教信仰等同於「犯罪」,並要求「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近日,《寒冬》收到新疆當局發布的公告,該公告針對宗教信仰,將正常的宗教行為定為「犯罪」。
該公告中,被要求自首的「犯罪人員」有:用文件傳輸App「快牙」翻牆、下載「非法」宗教視頻的,穿戴蒙面罩袍、留大鬍鬚的,送孩子去地下講經點學經的,等等。
該公告聲稱這些人如果投案自首會被從輕發落。但是許多人懷疑其真實性,認為這不過是中共當局抓捕穆斯林的又一種手段。
此前《寒冬》就曾報道過,喀什地區一位維族穆斯林收到朋友給的一張有宗教內容的視頻卡,他主動上交警局「自首」後,被重判15年,整個過程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
敦促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
一、以「快牙」等翻牆破網、下載存儲、持有宗教類非法宣傳品或者少量分裂國家、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及「伊吉拉特」音視頻等非法宣傳品,但未向他人傳播的;
二、持有少量分裂國家、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及「伊吉拉特」音視頻等非法宣傳品,但僅在家庭成員之間傳看、閱讀,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受其他人煽動、蠱惑、脅迫或者受生活環境等因素影響穿戴蒙面罩袍、年輕人留大鬍鬚,但沒有抗拒管理、挑釁示威等行為的;
四、曾煽動、蠱惑、脅迫家屬穿戴蒙面罩袍、年輕人留大鬍鬚,經教育批評後改正的;
五、因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或者輕信謠言,對黨委、政府維護穩定、促進發展措施不滿,曾有過激言論,但沒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
六、不讓自己的孩子上學,送孩子去地下講經點非法學經,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
七、以宗教的名義干涉他人遺產分配、繼承等破壞法律實施的;
八、變賣自己家的房屋、土地以及其他財產,準備出境搞「伊吉拉特」的;
九、以「阿熱木」「阿拉力」,隨意毆打、侮辱他人或者毀損他人財物的。
寒冬記者 李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