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被指控參與他們從未耳聞的某被禁團體,雲南省臨滄市上訴法院維持對其畸重量刑。
2018年5月3日,《寒冬》報道了雲南省家庭教會基督徒因被誣控參與「三班僕人派」而遭抓捕並獲刑的事件。「三班僕人派」是由徐文庫(1946-2006)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葉在河南省創立的一個新興宗教團體,後因其創始人被捕並被執行死刑,該團體成員所剩無幾。三班僕人派在邪教名單(在中國被禁的「異端教義」)之列。中國刑法300條規定,參與邪教將被處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量刑。
對華援助協會日前公布了雲南省臨滄市上訴法院對被控參與三班僕人派的數名基督徒的案件所發布的判決書的英文譯稿。判決書顯示,被告強調他們根本不知道三班僕人派是什麼,在被捕前從未聽說過該團體的名字。他們稱,警察在他們家中搜到的三班僕人派的任何資料應該都是警察自己放的以栽贓於他們。儘管其辯詞強烈且有說服力,上訴法院仍舊維持初級法院的判決,認定刑法300條適用於這些案件,判處其有期徒刑長達13年。
可見,誣控家庭教會基督徒參與邪教是中國打擊獨立於政府控制之外的基督教團體的新策略。
資料來源:對華援助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