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證人在倫敦出庭作證,指控中共政府對異見人士及有信仰人士犯下了駭人聽聞的罪行。最終的判決結果預計2019年5月前後宣布。
露絲·英格拉姆(Ruth Ingram)
在調查中共強摘器官指控的過程中出現了新證據,陪審團覺得很有必要作出臨時判決,並壓倒性通過了對中共不利的判決。負責調查中共強摘器官指控的(獨立人民法庭)倫敦法庭異乎尋常地提前宣布對調查結果的臨時判決:「我們一致堅信不疑地認定,中共從良心犯身上強摘器官的行為已實施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涉及了大批受害者。」
證人的證詞如此有說服力,以致於主席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決定不走以往的程序,在法庭還未作出最終裁決之前就宣布了臨時判決。他說他這麼做是希望:「通過我們的臨時判決,能最大程度地讓這些指控得到大眾的關注,有助於製造出一些氧氣,從而讓真正的生命之氧幫助那些有可能面臨被殺害的人繼續活下去。」他說他是在盡他的職責,他這麼做也許可以讓無辜的生命免遭傷害。他還說:「反省我們對世界各國人民所負的幾項責任,我們可以適當地提醒自己,對那些國家殘害自己人民的暴行引以為戒,同時想一想,在這些始終保持沉默的人所披露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中,我們充當過什麼角色。」
塞爾維亞前總統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sevic)(1941-2006)在海牙國際法庭出庭接受審判時,杰弗里·尼斯爵士擔任副檢察官。2018年12月8日至10日,杰弗里爵士接受「阻止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ETAC)的任命,主持獨立法庭調查中共強摘良心犯器官指控的審判工作。他說,希望法庭能在2019年春作出最終判決,但在此之前,法庭一直敦促中國出庭陳述自己的說法。
他在總結發言時繼續呼籲,如果有人對調查結果有異議可以提出來,他甚至敦促他們站出來為強摘器官的行為辯解。他呼籲在宣布最終判決結果之前,繼續提供證據支持或反對證人令人信服的的法庭陳述。儘管來自世界各地的證詞對中共譴責不斷,但中共卻始終對此置若罔聞。
向中共代表發出的出席聽證會的邀請函如同石沉大海,沓無音信。但杰弗里爵士在總結發言時懇請中共提供可能與臨時判決結果不同的信息,或暗示中共其實並沒有任何涉及器官移植的犯罪行為的信息。他說,在宣布最終判決之前,對於那些一直婉拒法庭邀請不願幫助調查取證的確知姓名的醫生,他也想聽聽他們談一談為什麼贊成中國實施器官移植。他敦促他們重新考慮,改變拒絕提供證據的立場,表明自己在這件事情上的態度。
法庭開庭三天,出庭作證的個人主要是來自逃亡海外的法輪功學員。據估計,自從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揚言要通過強摘器官清除法輪功在中國的影響後,就有數萬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遭到強摘。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加拿大前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美國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等人經調查研究後估計,被殺害的法輪功良心犯多達65,000人。(摘自2014年紐約普羅米修斯出版社出版的《屠殺:大屠殺、器官摘取和中國祕密解決異見問題的方案》,作者:伊森·葛特曼)
在最近發布的新聞中,維吾爾人危險的處境備受關注,他們也提出有這方面的擔憂。有無可辯駁的證據顯示,目前大約有100至300萬維吾爾人遭到法外判決或更糟糕的對待,正在所謂的「教育轉化」營中服刑,除此之外,新疆維吾爾族全部人口的生物識別數據已被採集,這著實令人擔憂。(摘自路透社2018年8月10日報道: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委員蓋伊·麥克杜格爾(Gay McDougall)引用的估算數據顯示,200萬維吾爾族及其他少數民族的穆斯林被強行關進新疆的 「政治洗腦」 營。)
維吾爾裔大夫、前新疆腫瘤外科醫生安華托帝(Enver Tohti)曾被要求在新疆首府烏魯木齊的刑場活摘一個犯人的器官,他提供了證據並談了他的擔憂。在中共2016年6月宣布為所有新疆地區居民提供免費健康檢查後,這些情況變得越發糟糕。體檢的項目包括採集所有新疆維吾爾人的生物識別數據,這令他更加懷疑政府這麼做目的是為器官交易建立一個全國數據庫。他說,「據中國媒體報道,採集的樣本數量已超過1700萬」。(參考2017年12月13日《人權觀察》報告,該報告引用了2017年11月2日《新疆日報》的報道,該報道公布了 全國「全民健康體檢工程」的結果,這項工程從2016年9 月開始採集12至65歲新疆公民生物識別數據。)
他擔心教育轉化營是強摘器官交易的幌子。他說目前已有許多人就這樣失蹤了,只有那些被查出確實有病,成了政府累贅的人才被釋放。他描述2017年10月他去臺北時一個臺灣男人與他接觸的過程。那個人的兄弟曾前往中國天津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由於他兄弟了解法輪功的情況,所以他要求外科醫生不要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他的外科醫生請他放心:現在,所有器官都來自新疆!」
所有出庭作證的證人除一人之外,都聲稱他們被抓捕後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均遭受了嚴重的折磨,包括有時遭到其他受人指使的犯人性虐待、強姦。每個人都說自己被迫接受了全身體檢,包括驗血和做內臟B超檢查。他們都肯定地說,其他漢族犯人沒有這些檢查項目。
一名出庭作證的以色列外科醫生提供的證據更加重了人們對強摘器官的懷疑,他說在中國可以提前兩週預訂需移植的器官。他有一名急需做心臟移植手術的患者,負責這名患者業務的保險公司作為中介已經通知他,可以幫他找到心臟,所有費用都由保險公司支付,可以提前兩週預約移植手術。
聽完30個證人的陳述之後,杰弗里爵士總結說,對於中共是否曾經而且現在仍有強摘器官的行為,獨立法庭要作出最終判決,同時對於中國國家或國家支持的機構、組織或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了國際刑事犯罪,獨立法庭也有責任作出判決。他說:「儘管有跡象表明中共可能有跨國犯罪行為,但是到目前為止,調查中共實施器官移植行為的報告沒有一份特別提到過這一指控。」
雖然杰弗里爵士承認像「獨立人民法庭」這類法庭不用對判決結果如何使用負責,但他感到遺憾的是,多年來有關中共強摘良心犯器官的指控收效甚微。他指出,像他們這類法庭一般「不會作出部分或臨時判決,而是要等到對所有相關事實和法律條款作出定奪後,才簽發一份單獨的最終判決書」。但這次不一樣,他說:「如果公布部分或臨時判決可以直接服務於公眾利益,我們可能會另作考慮。」
最後,他遺憾地說:「今天(2018年12月10)是世界人權日,又恰好是《世界人權宣言》頒布70週年紀念日,在這一天作出這個判決不能說沒有意義,但是哪怕還沒論到犯罪,我們仍可以肯定地說,提供給我們的證據已經證明中共強摘器官的行為至少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
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六條(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權被承認在法律前的人格);第七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條(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條(1.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2.任何人的任何行為或不行為,在其發生時依國家法或國際法均不構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為犯有刑事罪。刑罰不得重於犯罪時適用的法律規定)。
他補充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明中共還違反了第5條(使用酷刑),他們當中除了一個人之外的其他人都談到被抓捕後遭到了酷刑,並詳細描述了他們之後被迫接受的體檢,這與摘取器官前所做的醫學準備工作相吻合。
最後,他提醒法庭,「主權概念現在變得很危險,他們可以允許『某些』國家在自己境內隨心所欲地對待本國人民,他們根本不把這些受明文規定的基本權利保護的人當自家人對待。我們必須正視這些主權概念,用明確肯定的判決來應對他們,比如我們今天所作的關於強摘器官的判決,接下來可能會讓人真正受益。」
他重申,希望公眾、醫生、學者或政府工作人員能站出來提供證據,他將把他們提供的證據與「這三天所聽到的證據一視同仁」「(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網站上的『證據徵集』活動仍然對外開放,以便公眾可以繼續提供陳述,或指證更多的人證或書證,法庭再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