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止的「非正統教義」(「邪教」)受到全國性打擊,在2018年4月至7月期間有305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寒冬》報道了一項中共打擊被列為「邪教」(即「非正統教義」)的被禁宗教組織的國家計劃,並公布了一份機密文件,該文件要求在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期間加大對「邪教」的迫害力度。
參與「邪教」被視為一種犯罪行為,按中國刑法第300條可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處罰。在邪教名單中居前兩位的是法輪功和全能神教會(一中國基督教新興宗教團體)。
儘管中國警方聲稱法輪功已被成功剷除,但一直還有法輪功學員被警方抓捕,被法庭判刑。據法輪功報道,從2018年4月到7月期間,共有305名法輪功學員依據刑法第300條獲刑,僅7月份就有51人被判刑(2018年1月至7月被判刑的總人數為525人)。這些案件證實,中國刑法第300條被解釋為參與「邪教」就足以被判刑入獄。在某些情況下,只要被發現擁有邪教組織出版的書籍就會被判刑坐牢。武漢市54歲的祝亞女士身患殘疾,警方在她家中發現法輪功書籍後,祝亞被判有期徒刑八年。此案就是應用刑法第300條。
目前反邪教打擊行動中被抓捕人數最多的是全能神教會,同時,法輪功也是中共持續打擊的對象,還有被列在邪教名單中的其他團體,如全範圍教會和呼喊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