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縣一家庭教會的4名同工,在聚會時遭警察抓捕,之後被判重刑。
2014年5月,該家庭教會的帶領曹洪(化名)與3名同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聚會。通過群眾舉報獲悉後,十多名警察強闖入室,以「非法聚會」為由將4人抓捕,並押至哈爾濱市呼蘭區看守所。審訊期間,同工趙興宇(化名)遭到毒打。
為解救教會帶領曹洪,教會信徒花費3萬多元人民幣聘請律師上訴,卻被當地法院以「信神不許辯護」為由駁回。
2014年6月,警察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分別判處曹洪有期徒刑6年,同工王某(化名)有期徒刑4年,趙興宇有期徒刑3年。4人均被押至哈爾濱市東風監獄服刑。據被抓者透露,獄警常指使犯人毆打他們。
2017年5月,同工趙興宇刑滿釋放。歷經三年殘酷的監獄生活,他被折磨得精神恍惚、目光呆滯,一年後才稍有好轉。
另據了解,在曹洪等人被抓後,警察又陸續抓捕了該教會的數名基督徒,並判刑一年半。
寒冬記者 樸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