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家庭教會帶領因信神未經法律程序被監禁。
安徽省一家庭教會帶領王蓉(化名)因信神遭當局拘留,釋放9個月後又被判刑三年。當地法院以虛假藉口誘騙她到法院後將她抓捕。
2016年7月15日,當地警察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就突襲了王蓉的家,當時王蓉不在家,警察就掠走她家裡的一些家用電器。當天晚些時候,警察再次回到王蓉家將她抓捕,押至派出所審問。次日,王蓉被押至蚌埠市拘留所,關押了36天後獲釋。
2017年4月,蚌埠市當地法院以「歸還沒收的物品」為藉口,要求王蓉到法院。然而,警察當場出示逮捕證,給其戴上手銬,將其押送蚌埠市看守所。
法院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就以「參加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王蓉有期徒刑三年,後將其押至合肥市女子監獄服刑至今。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