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家庭教會負責人於2015年被抓捕。一年後,二人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並被罰款。
2015年8月16日,北京市通州區警察突然闖入當地家庭教會負責人王奇(化名)家,未出示任何證件就進行搜查,搜出316份傳福音資料和17面十字架錦旗,之後將王奇夫妻連同搜出的物品押回派出所。當日被抓的還有包括教會另一負責人王彤(化名)在內的11名信徒。一個月後,13人被取保候審。
此後一年間,派出所警察和檢察院人員多次找王奇調查情況。2016年7月15日,王奇再次被以簽字為藉口叫去派出所。檢察院一工作人員誘騙說:「你簽字吧,簽字就可以走了,算是監外執行。」沒想到王奇簽字後,直接被警察押到看守所羈押。
另一教會負責人王彤也於同日被捕。後兩人被扣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約合420美元)。
「邪教」指非正統教義,按中國刑法第300條,被指控參加邪教組織的人都可被處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寒冬記者 馮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