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下午3點多,江蘇省新沂市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梁光(化名,男,50歲)正與劉利(化名,女,26歲)、周平(化名,女)三人在該市基督徒吳霞(化名,女)家聚會,當地派出所的六七名警察突然闖進屋,將四人控制,隨後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肆意搜家,將搜到的信神書籍、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全部沒收,接著將梁光等四人押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將四人分開關押在鐵籠裡。下午5點,臧姓所長(男,身高1.8m,長相彪悍)提審梁光,逼其交代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梁光擔心會連累家人及教會弟兄姊妹,始終沒有回答。臧姓所長惱羞成怒對其罵罵咧咧,並讓一警察用馬牙銬將梁光雙臂反扣,將他的雙手從椅子靠背中間的小洞裡拽出去,打反背銬。臧某還用拳頭猛擊梁光的大腿數下,梁光痛得失聲大叫。因審訊無果,臧某氣急敗壞地威脅道:「我們有的是時間,不信治不了你!不說休想出去,關死你!」隨後將梁光押回鐵籠,並命看守的警察不許梁光睡覺。當晚,梁光因大腿被打的部位又腫又痛,徹夜未眠,上廁所時也不敢往下蹲。
次日下午5時許,臧某再次提審梁光,逼其出賣教會情況,見其仍是不說,便脫下鞋子抽出臭鞋墊,用鞋墊狠抽了梁光幾十下耳光,邊抽邊罵一些難聽的話,後又用拳頭狠砸梁光的右大腿,狠踢其右小腿靠近腳踝的地方,後又揚起手猛搧梁光耳光,足足打了一二十下,梁光被打得嘴角流血,疼痛難忍,但梁光仍咬緊牙關不作聲。臧某見仍審不出結果,再次將梁光押回鐵籠,讓看守的警察繼續整治他,不准他睡覺,不給他東西吃。梁光又餓又渴,只得藉去洗手間時喝幾口自來水來充飢。當天夜裡,警察再次對梁光提審並命其簽字,仍無果。
4月17日上午8點多,警察強行對梁光拍照,採集指紋、手掌紋、血樣,將其個人信息作了詳細備案,並恐嚇梁光說:「這是全國聯網的,下次再抓到你,直接把你送進看守所坐牢。」最後,警方給梁光等四名基督徒扣上莫須有的罪名,處以行政拘留十天,將他們押到拘留所,並向每人索要300元生活費。
4月27日,梁光等四名基督徒獲釋。據了解,梁光審訊期間受傷嚴重,直到被釋放後,他大腿被打部位還經常疼痛難忍,治療一段時間後才有所好轉。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