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當局非法判處新疆穆斯林十年以上的監禁。
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0條,維吾爾族人、哈薩克族人和回族穆斯林不斷遭受新疆中共當局的抓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0條提到通過書籍、音頻和視頻材料傳播恐怖主義,只有在嚴重違反的情況下,當事人才可被判處五年以上監禁。
《寒冬》了解了幾個這樣「嚴重」的案例和他們受到的懲罰。本篇文章裡提到的所有名字都是化名。
2017年,維吾爾族青年阿迪力從朋友那裡得到一張多媒體卡。他把卡插到電腦上時,發現裡面有幾個關於伊斯蘭教的視頻。他只觀看了其中一個關於怎樣作禱告的視頻(伊斯蘭教的一種禱告的方式,也稱之為「乃麻子」)。當看到卡裡一些更敏感信息時,阿迪力就不敢看了,於是隨手把卡扔掉。
2018年1月,當地公安局幹警出現在阿迪力的家裡,詢問多媒體卡和給他多媒體卡的朋友的情況。阿迪力如實說明,但警方不信。阿迪力被帶走了,整整三個月,他的父母都沒有他的消息,警方有意隱瞞其信息。
後來,警方安排阿迪力的父母跟他視頻通話。當時阿迪力仍被囚禁,他告訴父母自己要服刑11年才能回家。這整個過程沒有審判,沒有逮捕證,也沒有合法的法律程序。
阿迪力是個有家室的人,他有三個孩子。現在他的妻子一個人支撐著整個家庭,經營他們的店鋪。
艾爾肯也有同樣的遭遇。雖然他是一名虔誠的穆斯林,但是當他收到一張有關伊斯蘭教的多媒體卡的時候,他看都沒看裡面的內容就上交給警察。雖然如此,他仍然被判處15年監禁。另外,他家裡還有三個孩子和體弱多病的老父親。
另外一名叫沙依提的維吾爾人因傳送多媒體卡給朋友,被判處11年監禁。被囚禁5個月後,他才被允許跟他的妻子古麗娜通話。他告訴他的妻子他要11年以後才能回家。他們有4個孩子,還欠有1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現在古麗娜靠她的父母接濟度日。
自2017年2月起,新疆宣傳門戶網站天山網陸續發布了100多個 「非法網絡傳播」案例。這些案例提到少數民族利用多媒體卡「儲存、傳播暴恐圖片、視頻」。但是,這個網站從未公布被拘捕者被抓捕和非法監禁的詳細情況。
寒冬記者 李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