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警方故意更改審訊筆錄,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5名安息日會講道人判刑。
2015年11月10日,安息日會講道人楊潔(化名)在家中被鳳城市警方抓捕。警方依據從其家中搜出的信徒名單,將另外4名講道人抓捕。
審訊期間,警察定罪楊潔是「信邪教」。「邪教」在中國是指異端教義。根據中國刑法第300條,積極參加邪教活動會被判處三到七年或者更長時間的監禁。楊潔當場反對,因安息日會並不在政府所列的「邪教」名單內。審訊後,楊潔等5名基督徒被押送至丹東市拘留所,關押15天後釋放。
10天後,楊潔等人接到警方傳喚。警察告知他們說,他們的案子沒完,已構成刑事案件。楊潔等5人又被無故關押36天,繳納5000元人民幣後取保候審。
2017年1月4日早上,5人再次被傳喚至鳳城市檢察院。這是取保候審的一年多時間裡,楊潔等人第4次被傳喚至該院核實材料。雖然此前楊潔等人多次強調「信的不是邪教」,但警察出具的筆錄上卻被變更成「承認信邪教」。
楊潔等人多次要求國保大隊重新核實材料,警方均已「罪名成立無法改變」為由駁回。後經法院開庭審理,當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又將5人關押9個月。楊潔等4名女性基督徒在丹東市女子監獄服刑,另一名男性基督徒則被關押在鳳城市看守所服刑。5人於2017年9月28日獲釋。
楊潔服刑期間,獄警強迫她用冷水洗澡。她每天還要做大量的手工藝品,若完不成任務,就得挨罰挨打。長期的高強度勞動致使楊潔手指落下病症,至今一用力就痛。
寒冬記者 樸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