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突泉縣一名家庭教會成員因信神被當地警方非法抓捕關押,獲釋後,仍被監視。
2016年11月11日凌晨6時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五名警察,翻牆跳進隋鳳芝(化名)家中。警察強行給其戴上手銬,開始搜家,隨後將她押往興安盟突泉縣看守所羈押。
7天後,隋鳳芝又被押送到興安盟烏蘭浩特市一派出所,警察繼續審問教會的錢財去向、都去哪兒傳福音等問題。警察為逼隋鳳芝說出教會錢財的下落,連續三天三夜不讓其睡覺。警察威脅其說:「我們已經跟蹤你三個月了,你去哪裡我們都知道。」多次審訊未果,警方仍以「非法傳教擾亂社會治安罪」將隋鳳芝押回突泉縣看守所關押。
隋鳳芝的家人為了營救她早點出獄,託關係送給當地公安局長及刑警隊長26,000元人民幣,但隋鳳芝仍被關押一年,罰款15,000元。2017年11月11日,隋鳳芝獲釋,並被警告以後不准再信神。
隋鳳芝仍被中共監控。她無論去哪裡都得向村委報告,就是去鄰居家做客時間稍長一點,村長都會打電話催隋鳳芝趕緊回家。當地警察也隔三差五地去隋女士家查看其是否還在信神,是否又出去傳福音。
像隋鳳芝一樣獲釋出獄後被長期監視的基督徒還有許多,許多基督徒被迫離家逃亡。政府要求村鎮委會、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團委、婦聯等單位監控信徒並彙報信徒的信神情況。
寒冬記者 古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