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記者因是全能神教會成員而遭到抓捕並被施以酷刑,他講述了自己作為中國信仰犯的經歷。
曹黎明
我叫曹黎明,1985年10月4日出生於河南省虞城縣。2008年6月20日,我在河南省焦作市接受了全能神的國度福音。
2006年10月,我便開始從事記者工作。信全能神之前,我在河南省電視台工作,負責新農村頻道鄉村科技欄目的採編工作。採訪報道的主要內容是農科院最新科技研發成果、農村合作社推進當地農業工作的業績以及政府主管農業的領導去各地調研、考察、開會參觀時的隨行報道。
在電視台工作的三個月中,我不能說真話,沒有獨立、公正、客觀地報道新聞的權利。
節目中所報道的內容全部違背事實,例如:種植數量造假;虛報農業產量;黨政領導幹部打著開會調研的幌子到各地吃喝玩樂,當地百姓要花高價招待這些腐敗官員;我們被迫製作虛假宣傳影片,鼓吹當地政府的「工作業績」。
在電視台的工作生活令我感到非常壓抑。我徹底看清楚了,中國媒體就是美化中國政府、欺騙百姓的謊言機器。這個國家沒有誠實正直,沒有希望,我很迷茫。只有在全能神教會中,弟兄姊妹在一起能夠敞開心說心裡話,彼此沒有欺騙,我感到心靈裡特別的釋放,在這裡我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2012年12月8日,我在河南北部的新鄉市封丘縣前葛台村傳福音時,遭人舉報,被大約5個警察抓捕。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告訴抓捕我的理由,就把我從屋子裡拖了出來,他們當著眾多村民的面,在院子裡對我進行毒打與辱罵。隨後他們把我帶到了封丘縣公安局一樓一個陰冷的審訊室,並把我銬在冰冷的老虎凳上(老虎凳是一種酷刑工具,受刑人被迫坐在鐵凳子上,雙膝被綁在一起)。12月的河南省格外地冷。
審訊從當天下午3點左右開始,一直持續了10個小時。我的身體凍得不停地打哆嗦,下半身失去了知覺。警察不間斷地審問我教會弟兄姊妹的下落,幾乎不停止地對我進行毆打、辱罵。我左手的手腕骨被手銬死死地銬著,手銬深深地嵌入肉裡,白色的骨頭露了出來,鮮血順著手指往下流,整個手腕血肉模糊,腫脹發紫,看起來很恐怖。警察每打我一下,我的手腕就被扯動,手銬的鋸齒就更深地往我肉裡鑽,那種鑽心的疼痛直入心底,我永遠無法忘記,但當時我只能咬緊牙關,在心裡默默禱告全能神。
僅因信全能神、傳福音,我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判處行政拘留10天,並罰款人民幣500元(約74美元)。12月9日凌晨一點多,我被迫在拘留通知單上簽字,隨後被押進拘留所。在拘留期間,警察仍然對我進行不定時的審訊、毆打折磨,審訊人員反覆威脅說,如果我不交代教會信息,就會對我判刑,讓我坐監。
10天拘留期滿後,我被4個警察從拘留所直接押送到了封丘縣刑偵大隊,刑偵大隊的一個警察採集了我的血液、指紋、腳印,測量並記錄了我的身高、體重,還給我拍了照片。之後,沒有任何解釋,之前的4個警察又將我押送到了封丘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裡登記的時候,我拒絕簽字,一個警察狠狠地搧了我一巴掌,緊接著一腳狠狠地踢在我的腰上,我疼得差點摔倒在地。大概一週後,我才收到書面通知,告知我,公安機關以在多地信神傳福音屬於「流竄作案」的罪名對我處以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時,我被關押在一個約二三十平米的監室,一進屋一股惡臭撲鼻而來,看到20多人擠在一起。不久我便發現他們中間有殺人犯、搶劫犯、毒販、強姦犯、詐騙犯、黑社會成員、貪污受賄犯、小偷等。監室裡陰暗潮濕,終日不見陽光,如同地獄一般,四處蔓延著恐怖的氣氛。負責押送我的張管教告訴牢頭要好好「『照顧』這個信全能神的人(指我)」。
剛進看守所的第一天,牢頭就強迫我用手指清理廁所,睡在廁所旁邊。我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渾身凍得瑟瑟發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取暖。第二天,牢頭就強迫我脫光衣服,從頭頂開始往我身上一盆一盆地澆冰水,我被折磨得嘴唇發紫,渾身冷得像冰棍一樣。在看守所裡,每頓飯只有一個饅頭,硬得像石頭一樣難以下嚥,我根本吃不飽,有幾次幾乎餓得昏厥過去。
警察恐嚇我,如果還不說出教會其他弟兄姊妹的下落,他們對我的折磨摧殘就不罷休。不到半年的時間,我的體重由之前的93公斤降到了72公斤。我無法承受這樣的虐待、凌辱、毆打,甚至一度想到以死來擺脫這樣的痛苦折磨。絕望中,我想起了全能神的話:「神要的是活人的見證,不是死人的見證……」「只要你有一口氣,神都不會讓你死。」在全能神話語的帶領、引導下,我才有了活下去的信心和力量。2013年5月份左右,我曾要求聘請律師為我辯護,但遭到拒絕。
2013年6月,新鄉市封丘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我的案件,法院沒有給我安排辯護律師,也沒有通知我的任何親屬關於庭審的事。整個庭審持續了大約一個小時,法官說:「只要你在中國信神傳福音就已經觸犯中國刑法,構成犯罪了。」庭審大約一個月之後,審理我案件的法官到了看守所,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罪名判處我有期徒刑3年,並讓我當場在判決書上簽字,我要求上訴,卻被法官駁回。
7月20日,我被轉押至河南省第一監獄,每週至少要上兩次洗腦課。我在入監獄「教育隊」做手工藝裝飾品,每天工作將近20 個小時,一天只允許上兩次廁所並且有時間限制。只要做不好或幹活稍慢一點就要被打罵、體罰。我精神高度緊張,體力嚴重透支。此外,獄警還不斷威脅、強迫我寫「三書」(即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逼我背叛神,放棄信仰。因我拒絕,獄警就慫恿犯人欺壓我、差派專人每天24小時盯著我,吃飯、睡覺、上廁所寸步不離。
獄警還不許我禱告,不許我跟其他信全能神的人說話,並且找各種理由刁難我、體罰我、羞辱我,數不清有多少次,我被體罰、毆打,繼續被體罰,再被毆打……
一次勞動時,我突然覺得肚子痛,就喝了口水緩解一下,一個獄警看到後就直接把我拎到了獄警辦公室,稱我是裝病偷懶。他喝令我蹲在他面前,然後一腳踢在我的臉上,之後又命令我再次蹲在他面前,又一腳直接狠狠踹在了我的頭上,我記不清他踹了我多少次。我被命令蹲在那裡一直到雙腿失去知覺……
在監獄裡,獄警用盡各種方式摧殘我的肉體、踐踏我的尊嚴,在他們的眼裡,我還不如動物,每多待在這樣充滿恐懼的地獄裡一天,我的精神就越接近崩潰的邊緣。
有一次,同樣信全能神的謝高弟兄因為與我靠近接觸,引起了監獄的教導員朱玉民的注意,他命令一個姓馬的小隊長把我拽到了他的辦公室,朱教導員勒令我脫光衣服搜查。他在我身上什麼也沒有找到,就威脅我說,如果被他發現我和謝高弟兄再有任何瓜葛,就要把我往死裡整。我不止一次聽同監室的囚犯說過只要進到了嚴管隊,人就像半隻腳踏進了閻王殿,在他們非人的折磨下,人非死即殘。
嚴管隊太恐怖了,我無法用語言形容。與謝高弟兄一同被抓的上層帶領何哲迅弟兄被判刑15年。從被關進監獄的第一天,他就被關押在嚴管隊,他幾乎不能和任何人接觸,還被迫在手腕上戴一個衛星定位監控器,他的一言一行都被這個監控器監控著。我出獄的時候他還被關押在嚴管隊。
被關押在我隔壁監區的班榮格弟兄(30多歲),給另一名坐監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傳遞神話紙條時被發現,因此被關進了嚴管隊。大約三四個月後,當我再次見到他的時候,他的右手被打殘了,頭髮全部白了,耷拉著頭一步一步艱難地向前挪動著雙腿,目光呆滯,表情茫然,整個人看起來像五六十歲的老頭。後來我得知,他雖然被釋放,但是已經被酷刑折磨致精神分裂,生活都無法自理。
還有一次,我經過生產監區大門口時,看到救護車上一個護士在給犯人做按壓搶救,旁邊有人在拍攝,我問身邊一個犯人,這護士搶救犯人為什麼還要拍攝。他說:「這你都不知道,那個人已經死了,護士搶救是做給死者家屬看的。警察把人打死之後,又輸液又電擊裝作搶救,然後錄製下來,告訴死者家屬死者是突然正常死亡。這在監獄是常見的事情,監獄就是閻羅殿,折磨死人是常事。」
2015年12月8日,整整三年後,我終於刑滿釋放,焦作市司法局的一個公務人員和我父親工作單位的一個公務人員「押送」我回到焦作市,並安排焦作市公安局對我進行嚴密監控。他們勒令我用實名制手機號(中國政府要求每個公民申請手機號碼時提供身分證號碼,否則不給辦理手機號碼),並保持24小時開機,隨叫隨到。他們甚至揚言,如果發現我還信全能神,一定被嚴懲重判,打死白死!
我不敢回家,也不敢接觸教會的弟兄姊妹,因為一旦警察發現有人和我接觸,這個人就會被懷疑信全能神而面臨被抓捕甚至判刑的危險。因無法承受這種無時不在的監視,我決定躲藏起來。
釋放後的半年內,我一個人生活,始終處於恐懼害怕中,我害怕和人接觸,外面只要有一點動靜,我的心就怦怦直跳。晚上,我無法入睡,常常在深夜被驚醒。當年長期非人的摧殘和折磨給我的身體帶了嚴重惡果:我患上了嚴重的頸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只能靠(調節神經、幫助睡眠的)藥物才能入睡;我的記憶力大幅度衰退了,變得反應遲鈍;我的左臂在監禁期間受傷落下了病根,現在最大程度只能抬到45度角,根本沒有力氣,手指也常常發麻。
2016年3月的一天,姐姐告訴我,她的一個朋友給她發信息問我去了哪裡,說司法局的人到處追查我的下落。2016年9月,我聽說中共政府最新的政策是要把以往被抓捕過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再次抓捕入獄,並且要判重刑。我如果繼續在中國信全能神,隨時都有被抓捕甚至丟掉生命的危險!我實在太害怕自己被再次抓捕,那樣的非人的恐怖日子是我這一生當中最糟糕的噩夢!
後來,在全能神的奇妙帶領下,我使用他人的戶口本辦理了顯示別人姓名與我本人照片的身分證、護照,之後我用這個護照辦理了出國手續,2016年10月22日,我逃亡到了美國。在這裡,我慢慢地不再害怕自己因為信全能神被關押、凌辱或酷刑折磨了,我真實地感受到了什麼是人權,什麼是信仰自由。
我所受到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此時此刻,仍有無數基督徒在遭受迫害。我真心希望更多的心懷正義的人士能關注中共政府殘酷迫害全能神教會基督徒的事實,我也希望更多相信正義的人能關注那些被關押無法發聲的「良心犯」。
最後更新時間:2020年4月2日,因安全問題修改;2020年5月17日,应本人要求修改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