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對 2018年梵中協議進行一次冷靜的評估了。如果說中國的天主教徒都反對這份協議,那有點言過其實,但協議的實際運用確實存在問題,持異議的神父仍遭到迫害,而應當解決的、對信仰自由產生影響的神學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作者: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
從2018年梵中協議祕而不宣的內容到2019年梵蒂岡牧靈指導
「2018年梵中協議」於一年前的2018年9月22日簽訂,協議內容至今仍祕而不宣。《寒冬》因對該協議有所保留的態度偶爾會受到批評。的確,《寒冬》既不像一些梵蒂岡媒體那樣熱衷於報道梵中協議,也沒有像一些人那樣認為教宗方濟各把中國天主教徒「出賣」給了中共而對他橫加指責。
我承認這與我的個人經歷有關。2011年,我曾任歐安組織(OSCE,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的代表,負責打擊種族主義、仇外心理以及歧視(尤其關注對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團體成員的不容忍和歧視)。我的其中一條經驗教訓就是,永遠不要低估梵蒂岡近百年來展示的外交能力。梵蒂岡的外交非常特殊,不是幾年、幾十年前才開始,而是近百年前就已開始。雖然我確實知道梵中兩國通過某些與梵蒂岡外交無關的渠道達成了部分協議,但我相信,梵蒂岡的外交官在解讀協議時應該發揮了積極、正面的作用。另外,對於那些在梵中協議簽訂後拒絕加入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的神父和主教,《寒冬》持續詳細報道他們受迫害的遭遇。中共給他們提供了一個方案,目的是讓他們在政府部門登記(簽一份聲明書),加入愛國會,但是至少可以說,從天主教教義的角度看,這個方案是模棱兩可的,許多神父和主教出於良心拒絕在(聲明書)上面簽字。
然後,2019年6月28日,「2019年梵蒂岡牧靈指導」出台。該牧靈指導基本證實了《寒冬》每天報道的關於中國天主教徒的境遇,以及我們對中國天主教「問題」評估的兩點重要內容:首先,梵蒂岡不再堅持不許加入愛國會,這與一些反對梵中協議的人一直所聲稱的正好相反。該牧靈指導允許加入愛國會,甚至批准神父和主教在聲明書上簽字,儘管從天主教信仰的角度來看,那份聲明書的內容含糊其辭,只是在簽的時候應該附上書面材料(如果可能),或至少口頭表達保留意見,申明無論在什麼上面簽字,絕不持「違背天主教教義」的立場。「口頭表達保留意見就夠了」這一說法自然意味著,任何人隨時都可以在任何聲明書上簽字。從牧靈指導的內容就能看出,在梵蒂岡看來,中國的神父和主教加入愛國會是正常選擇。梵蒂岡認為地下天主教會在中國已不復存在,即使還存在,羅馬教廷也不會承認其教義和信眾的地位。
然而,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大有人在,很多神父和主教出於良心原因不願登記加入愛國會。無論在羅馬還是在中國,我們都能聽到這樣的說法:梵蒂岡不支持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神父和主教。梵蒂岡內部有許多人認為,這部分神父和主教的地位是暫時的,假以時日就會逐漸消失。但同時,無論支持與否,梵蒂岡在牧靈指導中要求中共「尊重」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神父和主教。對於他們的選擇,羅馬教廷既不強求,也不禁止,也就是說,加入愛國會不是強制要求。
可中共不這麼解讀,依然我行我素,繼續恐嚇、騷擾、威脅、關押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神父和主教。中共認為,2018年梵中協議意味著中國的所有天主教徒都必須加入愛國會。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甚至比主教的任命還要關鍵,而在任命主教這一點上,梵中雙方似乎已經找到了臨時的解決辦法,但在選誰、教宗最終任命誰一事上,中共的意見似乎比梵蒂岡更重要。為了與中國政府維持良好關係,羅馬教廷可能不會鼓勵或公開支持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信眾,但是羅馬教廷呼籲,他們應「得到尊重」,而不應被抓坐牢,同時強調,強制要求神父和主教都加入愛國會的說法是對梵中協議的誤讀。
有多少人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我們不得而知
協議內容自然是祕而不宣的,所以我們不知道哪一種解讀才是正確的。然而,若我們對梵蒂岡的信任比中共多一些,也許還能被體諒。《寒冬》自己持什麼觀點?儘管我們專門揭露、公布中共關於宗教的祕密文件,但我們也不知道2018年梵中協議的內容。不過,我們的確看到它產生的影響。我們試圖避免兩種偏激觀點,這兩種觀點均源於意識形態立場,而非出於對中國形勢的真實評估。有些人說,幾乎所有的中國天主教徒現在都「反對教宗方濟各」,認為教宗「背叛」了他們,還把他們「出賣」給了中共。值得懷疑的是,散佈這種觀點的通常是部分天主教徒,他們對中國幾乎一無所知,只是碰巧在一些完全不相干的問題上不贊同教宗方濟各罷了。還有人說,中國天主教徒好得很,梵中協議給中國天主教帶來了第二春,他們認為,凡說中國還存在宗教迫害的人都是反教宗、反中共的,或許這是美國的宣傳。持這種觀點的人顯然忽視了一個不爭的事實——中共對持異議的神父的迫害始終沒有停止過。
事實介於以上兩種情況之間。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神父和主教正遭到迫害,他們覺得梵蒂岡沒有為他們撐腰,他們認為光有牧靈指導和其他聲明還不夠,與他們所作的權衡相反,那些與教宗關係密切的梵蒂岡高官、知識分子和記者發布聲明,稱愛國會是一個完全合法的組織,還稱加入愛國會(以後有可能會改名)是所有中國天主教徒不可避免的命運。多年來遭受的迫害使中國天主教徒不再相信愛國會和中共。中共不斷騷擾所有拒絕登記加入愛國會的人,使他們更確信自己的疑慮是對的。
另外,出於良心拒絕加入愛國會的人佔多大比例,至今沒有可靠的統計數據。《寒冬》之所以報道他們的遭遇,是因為他們由於信仰的選擇而遭到迫害,與其他受迫害的少數群體一樣,他們的人權和信仰自由也應得到保護。然而,我們無法確定在梵中協議簽訂之前大多數不屬於愛國會的中國神父和主教是否都是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但我們又不能說不是。總之,就是沒有可靠的數據。
原則問題
除了每天發生在中國的這些事,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問題。在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上(甚至可能比這更早),天主教會已接受現代人權宣言,承認人權是普天下人民的權利,不因宗教信仰而改變。隨著梵蒂岡大公會議發表《信仰自由》(Dignitatis humana)宣言,天主教鄭重聲明,信仰自由是全人類的基本權利,建立在人類的人格尊嚴的基礎之上,與宗教信仰的選擇本身無關。《信仰自由》宣言教導稱,信仰自由意味著無論男女都有權選擇宗教信仰,國家不能因此而騷擾他們。雖然天主教會認為某些選擇比其他選擇在教義方面更具有價值,但強烈要求國家不要在人們選擇信仰的過程中橫加干涉。
今天,人權和信仰自由正受到侵犯。某些穆斯林國家、俄羅斯及中國的政治理論家堅稱我們熟知的,包括信仰自由在內的人權並不是普世的,而是屬於西方的,或美國的。他們的說法五花八門,聲稱人權從文化層面上是外國人的東西,不適合阿拉伯國家、俄羅斯或中國的人民。
他們這些理論與《世界人權宣言》的基本原則格格不入,我認為它們與《信仰自由》宣言也不相符。然而,當普京聲稱俄羅斯有自己的傳統,西方不能將自由民主和人權強加給俄羅斯時,一些(主要是右翼)親普京的天主教徒認為普京是正確的。另外也有一些(主要是左翼)親中共的天主教徒認為習近平是正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權與西方秉承的《世界人權宣言》中明文規定的人權是有所不同的,他們還認為,歐盟、美國的信仰自由與中國的信仰自由不能同日而語。一本由梵蒂岡國務卿彼得羅·帕羅林樞機(Pietro Parolin)親自寫序言和祝聖的書已由一所梵蒂岡大學出版,書中有幾篇文章含蓄地提到了這個理論。
帕羅林樞機說沒有哪一個中國天主教會自甘淪為地下教會,無論政治環境如何,天主教徒都不願意遭到迫害,都想能夠公開活動,他說的這些是正確的。然而,政治問題的背後通常是假設的理論問題。天主教會接受現代普世人權機制,這到底是對還是錯?如果對,在諸如梵蒂岡與中共一起執行一份協議(這似乎是梵蒂岡夢寐以求的事)有何利弊這類特定的事上,人們可能真的要暫時保持沉默,但有一件事是顯而易見的:中國目前對天主教出於良心拒絕加入愛國會的人以及許多其他宗教信徒的迫害在道義上讓人無法接受。如果我們根據殖民主義者和東方學專家的理論,說天主教會支持普世人權機制是個錯誤,那麼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後所確定的整套天主教社會教義應該廢除。
非天主教信徒也有信仰自由的權利
這個問題一方面是假設的理論,一方面是政治問題。《信仰自由》宣言中的「信仰自由」這個概念帶來的結果是,舊的教會自由(libertas Ecclesiae)理論已經不再是可接受的天主教教義,因舊理論暗示天主教可以享受信仰自由,其他宗教有沒有自由不重要。頒布《信仰自由》宣言的天主教會不再滿足於只有自己享有自由,無論哪個宗教團體的信徒遭到迫害,天主教會都會發聲,不是維護受迫害者的教義(天主教徒可能強烈反對他們的教義),而是捍衛那些因信仰而遭到關押、酷刑甚至殺害之人的人格尊嚴。天主教《信仰自由》宣言的潛台詞是:如果家庭教會基督徒、維吾爾穆斯林、藏傳佛教徒、法輪功學員、全能神教會信徒繼續遭到中共的迫害,即使中共對天主教徒網開一面,中國的天主教徒(不是指出於良心拒絕加入愛國會的信徒)也不應對中共迫害宗教的現狀置之不理。一些信仰天主教的親中共記者把這些團體說成是「極端分子」「恐怖分子」「美國特工」「邪教組織」「罪犯」,這不是在解決問題。首先,這些說法其實是不成立的;其次,如果有一個顯然沒有犯過罪但遭到迫害的團體,那麼可以表明,這個團體遭到迫害並不是因為犯了罪,而是中共妄圖壓制各種形式的獨立宗教團體。
我能理解,對於一些梵蒂岡官員來說,與中共簽訂一份協議歷史意義重大,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很多東西都可以犧牲。但問題是,自從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後,天主教會一直持守《信仰自由》宣言中關於信仰自由的普世性,信仰自由與教義和信仰無關等主要內容,有力回擊了右翼「傳統主義者」的批評,現在為了這份協議,是否準備反駁或否認這些內容?
這個問題還有另一面。從偉大的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年)開始,天主教會一直認為,如果在中國可以自由傳教,那麼應該有非常多的中國人加入天主教。我所提到的這本書對2018年梵中協議表示遺憾,承認中國的天主教境況不容樂觀。基督教家庭教會(我還想補充諸如全能神教會此類基督教新興宗教團體)的發展相當驚人,但天主教會卻停滯不前,甚至信徒在流失。社會學理論早有預言——當一個政權剝奪信仰自由時,支持政府的教會將會流失信徒,因為這些教會被那些批評這一狀況的人(極有可能就是他們教區內利益受損的信眾)視為反自由的。在中國,存在一種風險:一個被視為親中共的天主教會為其信徒爭取(有限的)信仰自由,結果卻發現所謂的信仰自由是一張空頭支票;一個向無神論政黨示好的天主教會,是絕不會考慮大多數尋求信仰自由的中國人的利益的。信仰自由,這是一黨專政的國家無法給予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