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馬鞍山市六名呼喊派信徒被判刑,最重的長達5年有期徒刑。
作者: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
《寒冬》讀者對於呼喊派並不陌生,對於使用這個名稱的問題也清楚。事實上,這個名稱區別開了跟隨倪柝聲(1903-1972)與李常受(1905-1997)的不同的宗教團體,呼喊派被中共定為「邪教」遭查禁。
一週前,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判處六人有期徒刑,這六人被指控組織馬鞍山當地呼喊派信徒聚會。跟通常一樣,這起案件也適用《中國刑法》第300條,被告人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刑,這一罪名正常通用於被定為「邪教」的團體組織的任何宗教活動。
李某被定為主犯,據法庭判決書顯示,李某安排朋友黃某從網上下載宗教資料,同犯施某與徐某提供住處組織聚會,馬鞍山的呼喊派信徒在他們的住處唱歌、禱告、學習聖經與該教派的書籍。宗教傳單、光碟、USB隨身碟、數碼投影儀,還有筆記本電腦都被沒收。
2017年至2018年間,他們組織了一個青少年團契,在另外兩名被告人宋某與陳某的房子裡聚會,參加聚會的人包括組織者及他人的孩子。據法庭稱,青少年團契有20多人。
在中國,任何宗教團體都被禁止吸收未成年人加入宗教活動,對於被指控是「邪教」成員的人來說,讓未成年人加入宗教活動被視為犯罪情節嚴重。
李某和五名同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到五年不等,另加罰款。像通常一樣,他們看起來只是和平地踐行、傳播自己的信仰,並沒有其他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