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當局打擊迫害基督徒的事件層出不窮,召會基督徒僅因信仰而被判處十年以上重刑。
近日,《寒冬》獲取一份2015年11月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六名召會負責人於2015年11月被當局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以重刑。其中,劉瑞周被判13年,趙金才被判11年,劉家春和梁保洋各被判9年,另外兩名負責人分別被判7年和5年。
召會有時被當局稱為呼喊派,自1983年被中共定為邪教以來,一直遭到打擊、鎮壓,《寒冬》曾多次報道召會信徒因信仰被抓捕、判刑的事件。
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法院對召會負責人的刑事判決書:
馬西莫·英特羅維吉教授指出,自明朝末期開始,中國就已經使用「邪教」來劃定政府不喜歡的宗教團體。這些團體歷來受到殘酷鎮壓,但是至於什麼是邪教,其答案甚不明確。
據召會一名同工透露,召會負責人之一趙金才是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人,於2014年7月11日在焦作市作教會工作時被抓。當局因其負責購買《聖經恢復本》《晨興聖言》《生命讀經》等教會書籍,指控趙金才傳播「邪教」。
該同工稱,他們被抓的起因是焦作市召會信徒給一個派出所的人傳福音,沒想到此人是中共探子。這個探子到一家庭聚會點聚了兩次會後,就帶著警察到聚會點抓走三名信徒。之後,當地召會的多名負責人和信徒都遭到抓捕。
據了解,被捕基督徒的家屬分別從上海、北京請了六名基督徒律師為其辯護。庭審時,律師闡述召會不屬於邪教,信神、傳福音不屬於犯罪等辯護意見,但在中共統治的中國,這些辯護意見在法庭上行不通,基督徒仍被判處重刑。家屬請律師上訴,結果第二次沒有開庭,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自2012年習近平上台以來,當局加劇了對宗教信仰的迫害,尤其被列入「邪教」名單的宗教團體遭到了更為殘酷的迫害,比如法輪功、全能神教會等。
雖然召會被中共定為「邪教」加以鎮壓,但在美國卻是另一番景象。德克薩斯州韋科的貝勒大學宗教研究所美國宗教歷史學特聘教授約翰·高登·梅爾敦接受《寒冬》採訪時說,一本由加州伯克利偽靈剖析會出版的書籍把召會說成「邪教」,此舉引發了1985年的訴訟案,法庭判地方召會勝訴,而誹謗者被判處罰金上千萬美元。此後,地方召會也專注於自身在西方的發展,沒有再引起爭端。
馬西莫·英特羅維吉教授說,在21世紀的中國,公元二至三世紀羅馬帝國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170-223)的格言仍舊貽害無窮,「國王之意願即須認作法律執行」。中共就是新的國王,它決定哪些團體是「邪教」,並將他們置於宗教自由和人權的範疇之外。事實上,那些團體的成員被非人化,中共的口號中說他們應該「像毒瘤一樣被徹底剷除」。
寒冬記者 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