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蒙古,想告發遭查禁的宗教團體以領取獎金的人被告知,他們要參加培訓以便變得更加老練。
作者: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
任何一樣工作都需要培訓。如果你想當醫生或律師,就應該接受適當的教育和培訓,哪怕要做小偷,也應該向老手討教,學一學怎麼偷。也許在中國當一個警察的眼線不是一份光榮的工作,但同樣需要一些技巧。
中共有充分的理由對內蒙古動盪的時局(這是它自己造成的)感到緊張,因為中共決定在內蒙古消滅蒙古語,實施文化滅絕。中共還決定將動盪的時局歸咎於邪教。中共把「邪教」翻譯成「evil cults(邪惡的異端)」,但「邪教」的本義是「非正統教義(heterodox teachings)」。中共將發展迅速且不受其管控的宗教團體定為「邪教」,並決定查禁這些團體。在中共看來,只要加入這些宗教團體就會被視為犯罪,按照中國刑法第300條會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懲罰。
靠眼線抓捕「邪教」成員是中共的主要手段之一。這些線人可以領取賞金,但他們不老練,中共對他們的表現也不是完全滿意。所以中共決定要培養更優秀的眼線,並在內蒙古刊登一份我們稱之為《舉報者手冊》的公告(下稱《手冊》)。《手冊》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首發,但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宣傳。
《手冊》的全稱為《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群眾舉報邪教組織違法犯罪線索獎勵的通告》。這些字眼提醒市民,舉報「邪教」是一筆划算的交易:「經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後,根據線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偵辦中所起的作用,將分別對舉報線索進行等級評定,根據線索破獲治安行政案件的,每起給予舉報人500元人民幣的獎勵;根據線索破獲刑事案件的,每起給予舉報人2000元人民幣的獎勵;根據線索破獲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每起給予舉報人1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
舉報者如何識別邪教?《手冊》聲稱:邪教打著宗教的旗號做非法的事,「邪教組織活動時偷偷摸摸」,「邪教把他們的教主吹捧為至高無上的『神』」。如果按照這些標準衡量的話,所有的宗教都會被定為邪教,基督教和天主教都把耶穌奉為神。在中國,家庭教會基督徒和出於良心而拒絕加入愛國會的天主教徒理論上也「做非法的事」。因著中共的迫害,「非法」宗教的信徒不得不隱祕聚會。如果被允許公開自由地踐行自己的信仰,他們將會非常高興。很顯然,中共雖然沒有使用「神」這個詞,但它大言不慚地推動對其領導人的個人崇拜,從毛澤東到習近平,莫不如是。中共領導人的造像甚至被供奉在寺廟裡。按照中共自己定的標準,並不難證明中共本身就是邪教。
為了避免讀者自己判定哪個組織是邪教,《手冊》解釋說,中共最想打擊法輪功、全能神教會、門徒會這三個宗教團體。
接著,《手冊》繼續培訓那些想要成為中共眼線(並想領取賞金)的人如何發現自己的鄰居是門徒會的信徒:「一看信的是否為『三贖基督』。二看家是否懸掛紅十字架(德勝旗)。三看生病是否禱告治病。四看是否有神的賜福——『生命糧』或『神米』。五看是否『打著基督教的幌子』上門傳福音。六看是否為跪姿禱告。」當然,其中一些特徵是門徒會以外的基督教團體所共有的。
《手冊》對識別法輪功可能沒有多大用處,因為線人接受培訓找出「冒用宗教、氣功名義」,推崇唯教主是從,「洗腦」,斂財,「危害社會」等特徵。反邪教宣傳一般都這麼描述「邪教」,所以這些建議對於識別鄰居是不是法輪功學員不是特別有用。同樣,與中國任何一個宗教組織相比,「唯教主是從」、以賄賂的形式「斂財」、施加心理壓力、洗腦,以及「危害社會」等特徵在中共身上體現得更為明顯。
《手冊》用同樣的措辭描述全能神教會,指出該教會「冒用基督教教義」,這同樣也是標準的宣傳手段,對培訓線人不是特別有用。令人感到奇怪的還有,像中共這樣的無神論政黨居然自稱有能力決定哪些基督教教義是「純正的」,哪些基督教教義是「冒用的」。全能神教會對基督教有其獨特的詮釋,但是用美國學者霍麗·福爾克(Holly Folk)的話說,大多數研究基督教的人都「支持全能神教會確實是『基督教』這一結論。」
線人在找出全能神教會特徵方面接受的培訓建議非常實用,比如看標誌,全能神教會的logo是由十字架、月牙、星星組成的圖案。同樣實用的還有以下這些建議:看有沒有《話在肉身顯現》這類名稱的全能神教會書籍,看信徒是否經常使用「盡本分」「大紅龍」這類詞。《手冊》還說,全能神教會在私人住處安排聚會,信徒使用化名或靈名等,不過這些特徵並非只有全能神教會才有。
總之,這是一筆骯髒的交易,為了領取賞金,舉報者接受培訓,舉報的可能是其鄰居或朋友,害他們被抓捕、關押、酷刑。《手冊》暴露出中共在公開做這筆交易,實在是恬不知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