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源協作發文質疑《寒冬》刊登的一份文件的真實性,並且對《寒冬》雜誌的運作方式提出疑慮,但他們並沒有聯繫我們,甚至對我們寫給他們的信件也置之不理。
馬西莫·英特羅維吉 (Massimo Introvigne)
我經常閱讀華源協作網站的內容,也曾多次引用他們的文章,因為我認可那些文章的質量,但這並不意味著我總是贊同他們的處事方法。他們似乎既與受中共控制的三自教會保持聯繫,又與相對獨立的家庭教會時常聯絡。我曾到中國等世界各地參加會議,並在會議期間碰到許多採取這種處事方法的人。他們認為對話可以緩和中共對待不受其控制的宗教團體的態度。這恐怕如同勸食人族成為素食者一樣困難,但我真心祝願他們好運。畢竟,我也曾那樣努力過,現在我還常常走訪非民主國家,在那裡談論宗教自由,但是當地許多人勸我說這是浪費時間。
華源協作也將宗教團體分為「正統」宗教與「邪教」(cults),但多數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學者,當然包括《寒冬》雜誌的創辦機構新興宗教研究中心的眾多學者,都花費了畢生精力,堅持反對那種做法。「邪教」(cults)本身頗具爭議,並不是科學概念,一個人眼中的「邪教」恰恰是另一個人所信奉的宗教。從人權方面來說,無論是基本信仰綱要和主流宗教,還是異乎尋常的邊緣化宗教,人們都同樣有權信奉、傳播以及宣揚。這也是長期以來聯合國與國際法庭對《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的詮釋。作為一名基督徒(請允許我這麼說,除非你認為羅馬天主教徒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我始終認為中國基督教的一大醜聞就是,當中共迫害被某些宗教團體視為偷羊的「異端邪教」團體時,他們會拍手稱快。任何人都不能為迫害行為和酷刑辯護,哪怕受迫害或酷刑的人是他不喜歡的或者是他眼中的競爭對手,更不能自願配合散佈假新聞攻擊他們,至少這是我從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發布的《1965年〈信仰自由〉宣言》中學到的。除此以外,我曾有幸擔任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美國也是其成員國)的代表,負責打擊種族主義、仇外心理以及對基督教等宗教團體成員的歧視與不容忍。我經常告訴基督徒,我到那裡是為了聽他們陳述冤情,為他們發聲,但我也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反過來給出一些他們歧視或不容忍被他們定為「邪教」的團體的事例,那他們的冤情就不那麼可信了。
12月28日,華源協作刊登了一篇攻擊《寒冬》的文章,起因在於我們發布了採訪大連市一名警察的報道,這名警察稱,現在大連市各派出所根據他們抓捕了多少信神的人而進行業績考核,並給我們的記者看了相關文件的照片。華源協作以我們發布的文件圖片中沒有官方印章為由質疑這份文件的真實性,並指責引用我們這篇報道的其他媒體不應將這一地區的政策說成是國家政策,他們還以《寒冬》雜誌在某種程度上支持全能神教會為由,聲稱《寒冬》總的來說就是不可靠的。針對他們提出的問題,我很禮貌地致函華源協作並予以解答,但他們甚至未確認收悉,在我看來這絕不是好兆頭。
作為學者,我學會了認真對待各種批評。然而,華源協作的這篇文章不一定是出於惡意,而是因著誤會,但假如華源協作像許多其他媒體那樣提前聯繫《寒冬》,這些誤會本可以澄清。
華源協作的這篇文章主要提出三點批評。第一點稱,「採訪一個省一個市的一個警察就與『中國』混為一談」,並且《寒冬》早在10月就報道了此事而其他媒體是在12月進行報道。但這不應該作為對《寒冬》的批評。我們刊登了數百篇文章,其他媒體如何使用這些文章並不由我們控制。我們的這篇文章明確指出,接受採訪的那名警察稱這份考核方案已發至「該市各派出所」(即大連市的,並不是整個中國)。
第二點,華源協作質疑我們的那篇報道中的插圖所顯示的文件的真實性。他們寫道:「中國政府所有的官方文件看起來都是一樣的,頂部是紅色的文件名,底部有簽發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紅戳(印章)。在中國沒有紅戳就不是官方文件!」他們由此推斷,「看不到紅頭與紅戳就說明文件上沒有這些,換句話說,如果文件上真有紅頭與紅戳,為什麼把這樣可證明真實性的特徵去掉呢?」這對一般的讀者來說似乎非常有道理,但對於那些比較熟悉中國警察慣常做法的人來說,就不是這樣了。首先,我們刊登文件時會剪掉某些部分嗎?答案是肯定的,有時,我們會剪掉印章等文件內容,因為那些信息會讓人知道文件是從哪個辦公室或派出所洩露出來的,這會為警察找出並抓捕我們的記者及與記者接觸的人提供有利條件。很抱歉,華源協作,你們這種指責是沒有理由的:因為我們的記者連連遭到抓捕,我們非常重視他們的安全問題。
其次,我們發布的文件是大連市某區國保大隊發至轄區內各派出所的,至少有一個派出所在手機上將其發送給了每個警察,我們的記者從受訪警察的手機屏幕上拍下了此照片。
再次,並不是所有的中共內部文件都會蓋章,因為有的文件屬於內部通知或者只是會議使用等等,這些文件不一定會蓋章。像這位警察所描述的「考核方案」就是不一定有蓋章的文件的例子。華源協作可以說沒有蓋章的文件就不是「官方」文件,但那樣的文件也會被執行、落實。
最後,恕我直言,「找紅戳」這樣的做法有點天真。作為一名多領域學者,尤其是奧祕主義學者,我寫過關於幾份偽造文件(包括丹·布朗在《達芬奇密碼》裡提到的文件)的文章,偽造的文件一向都是印章與戳記齊全的。這些印章或戳記很容易仿造,如今有了現代電子技術,更是輕而易舉。
華源協作的第三點批評是最有意思的,因為這一點透露了他們決定攻擊《寒冬》的首要原因。這篇文章的作者喬安·皮特曼(Joann Pittman)女士寫道:「我對那個網站(指《寒冬》)做了大量的研究,它似乎與中國的『邪教』『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有關係,至少是支持他們的。因此,我覺得對待他們的報道還是謹慎為妙。」從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學者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很荒誕的說法,暴露了兩個問題。第一,這多少帶著反邪教常有的偏見,根據這種偏見,如果有兩名記者,一名去浸信會或衛理公會教堂守禮拜,另一名(據稱)支持「邪教」團體,那後者就不如前者可靠。
第二,皮特曼女士可能真的對《寒冬》做了「大量的研究」,但她顯然遺漏了最關鍵的信息:《寒冬》是由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經營的,新興宗教研究中心成立於1988年,是由專門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學者們組成的創辦最早、規模最大的國際組織,並且《寒冬》的總編輯正是本人。倘若稍微看一下《寒冬》網站,哪怕是看一下維基百科,皮特曼女士就會發現本人以及《寒冬》雜誌的主任馬可·萊斯賓蒂(Marco Respinti)都是積極的羅馬天主教徒,並都長期在天主教的大學、媒體、機構裡工作;她也會發現我是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知名學者,並且正如該領域其他傑出學者一樣,我也被指責與十多個宗教團體有「聯繫」,因我曾寫過或編輯過有關那些團體的書籍,甚至有人稱我是那些團體的「邪教辯護者」,其中包括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統一教、山達基教、普利茅斯弟兄會甚至撒但教等,我曾就普利茅斯弟兄會和撒但教分別寫了標準的英語教科書,分別由牛津大學出版社和荷蘭博睿學術出版社出版。的確,接下來我將出版一本關於全能神教會的書,為寫這本書,我進行了數百次採訪,不僅採訪了該教會成員,也採訪了在中國參與鎮壓該教會的警察,有些警察還介紹我認識了接受過「再教育」的該教會前成員。鑒於《寒冬》雜誌是由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創辦,並由我本人擔任總編輯,很顯然,《寒冬》重點關注中國新興宗教團體(這也是我們起初創刊的宗旨之一)。另外,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我們不認為這些團體的成員是二等信徒,也不認為他們的人權沒有佛教徒或天主教徒的人權重要。事實上,我們對基督徒與維吾爾人等非基督徒給予同等關注。
因著我寫過有關某些宗教團體的書或者系列文章(我寫了七十本書和幾百篇文章),就譴責我是這些團體中的「一員」或者與其有「聯繫」,我一直覺得這種譴責很可笑。更嚴重的是,這種指責暴露出了對宗教社會學家的基本處事方式的一無所知。宗教社會學家的處事原則實際上就是以一種價值中立、無宗教傾向且不作評判的態度,盡力去理解被研究的團體的觀點。從這種意義上說,被人指責是我寫過書或文章的諸多團體的「一員」,無疑是在認可我將社會學方法運用得恰到好處。
皮特曼女士的觀點得到了Patheos網站上化名為吳榮(Jackson Wu)的神學家的附和。那篇文章也很有趣,他在文中指出:「《寒冬》對『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的別名)的支持比對其他組織要強。我說的『支持』並不是指《寒冬》贊同東方閃電的教義,而是指他們希望政府不要肆意虐待東方閃電等。」或許吳教授在發布這篇文章前沒有回過頭來讀讀這句話。我相信,我們都不希望任何宗教團體或公民遭到政府的「肆意虐待」,這點應該大家都贊成。我也相信,吳教授的文章肯定不是為虐待辯護的。
吳教授還指控我們說:「將官方處理『東方閃電』的手段與警方對待基督教教會的手段混為一談,即使沒有將這二者混為一談,揭露警方對東方閃電採取的措施也不應與政府對教會的迫害混淆。」但這恰恰是我們沒有出現的混淆。我和其他《寒冬》相關人士花費了大量時間,通過寫學術著作與通俗文章向讀者解釋中國法律對全能神教會等被列入「邪教」名單的團體與那些沒被列入「邪教」名單的家庭教會的不同對待法。我們也反覆地提到這種區別,我們同意吳教授所說的這個區別是非常重要的。但我們從中得出的結論卻與吳教授不同。我們沒有興趣去維護某種教義或宗教卻反對另一種教義或宗教,我們認為,被列入「邪教」名單的團體因著不同的法律狀況而受到更嚴重的迫害,這一事實使我們有理由將這些團體的案件視為更迫切地需要人道主義援助的緊急情況,特別是在處理國外庇護申請的時候。
皮特曼女士(或許還有吳教授)可能還會反對說,他們不喜歡「邪教」是因為「邪教」有犯罪行為。但我們都知道這並不完全正確。像皮特曼女士這樣的基督徒不喜歡「邪教」是因為他們來把其教會的信徒「拉走」。我常常感到納悶:國際公約裡明確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包括改宗的自由,為什麼有些基督徒就是不願接受這一事實?他們甚至不承認幾百年來基督徒也從其他宗教裡「偷羊」。
至於犯罪的問題,為了避免大家誤以為我是一個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刻板的學者,天真地認為各種形式的宗教都是好的,我自己提出了「犯罪的宗教團體」這個類別。在香港那次由中國反邪教協會參與舉辦且有610辦公室高級警官出席的專題研討會上,我在演講中努力向中共當局解釋這個類別的意思,後來我還就此寫成了一篇文章。一個團體是否是「犯罪的宗教團體」取決於事實。無論是在我自己寫的文章裡還是在與其他著名宗教學者共同寫的文章裡,我已經揭穿了對全能神教會的各種指控,特別是中共媒體宣傳散佈的假新聞——2014年招遠麥當勞殺人案,我是基於中共當局自己出版的或提供給我的文件而揭穿該項指控的。另外,我相信全能神教會沒有綁架基督教派的牧師,也沒有綁架平信徒,並且我也寫文章解釋了綁架指控不成立的原因。
華源協作可以放心,《寒冬》將繼續捍衛中國所有信徒(和不信教者)的人權與宗教自由,不管他們的教義是什麼,我們也將繼續揭露那些主動充當中共爪牙,配合中共實施迫害、酷刑與發動假新聞運動的人。我確信,那些真正相信宗教自由的人會讚頌這樣有價值的事業。
更新(2018年1月3日):筆者現已收到皮特曼女士向他個人郵箱發送的郵件,郵件中皮特曼女士表示她並無意貶低我們的工作。不過反過來,因著公開的批評,我們有必要對皮特曼女士所提出的這些重要問題做一個公開的回應,我們很樂意繼續與華源協作對話,我們了解到他們的處境也頗為艱難,並在此表示尊重他們的文章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