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慣用各種間接的恐嚇手段,對宗教信仰進行迫害,比如,對房東施壓,迫使他們與地下教會終止租房合約。
根據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第71條規定,任何人為宗教活動提供場所,租金會被當作「非法所得」沒收,並可處2萬至2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從今年10月起,福建省廈門市一位女房東因為將房子出租給活水泉教會而不斷受到當局的騷擾。此聚會點被當局以「有大學生基督徒參加聚會,違反官方規定」為由,定為非法聚會點。
政府官員要求房東終止租房合約,並威脅她:「若不與該教會解除租賃合同,以後你們的小孩不能考大學,家族中有做公務員的也要開除公職,還要罰款50萬(約合7萬美元)。」政府官員甚至還威脅,如果不執行政府的命令,就要把她的家人都抓走!
接下來的一個月,當局為達到目的採用了各種手段。首先,他們給出租房安裝監控攝像頭,然後,當局命令房東將聚會點內的宗教畫像拆除,鎖上聚會點的大門,並藉著房東給信徒下了最後通牒,責令他們在10月25日前搬離。
10月28日,房東允許信徒聚最後一次會,但政府人員得知後迅速趕到現場,打斷了聚會。最終,房東不堪當局持續的施壓,被迫與信徒終止了租房合約,該聚會點就此被取締。
據一名信徒透露,當局現在專門安排人監視,發現誰把房子租給信徒聚會用,就對其進行威脅,並強迫他們終止租賃合同。
在此之前,廈門市另一處家庭教會尚理教會聚會點也遭遇了同樣的事情。該聚會點的房東因對政府的威脅感到害怕和恐慌,於5月把聚會點鎖住,聚會點被取締。
寒冬記者 林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