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18個國家和地區的40位國會議員及政要致信林鄭月娥,呼籲其選擇一條富有建設性及真正意義上的改革之路,以達成和解,恢復香港局勢。
致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公開信
尊敬的行政長官:
我們寫這封信,表達我們對不久前聖誕節期間香港警察暴力升級的深切關注。
相關報道令我們深感震驚:在聖誕夜、聖誕節、節禮日以及12月28日星期六,警察對商場顧客、和平示威者與無辜路人近距離發射催淚彈、胡椒噴霧和橡皮子彈。令我們深感不安的是,青少年兒童遭到毒打,橡膠子彈對著民眾臉部發射。經彈道專家證實,這樣做極其危險,會導致人受傷,甚至死亡,因此,這嚴重違反了國際行為準則。
我們注意到,香港政府反駁「香港觀察」組織發表的一份聲明,否認《華盛頓郵報》深度報道警察如何嚴重違背香港警察行為準則這一事實。我們還注意到香港政府如何回應由民間組織Stand With Hong Kong發起,並由英國宗教領袖發表的一封公開信。香港政府的解釋令人非常不滿意,對此我們仍深表關切。不能因為一些組織批評警察暴力及香港政府的行為和政策就將其定性「反政府」。
另外,香港的英國籍外科醫生達倫·曼恩博士(Dr. Darren Mann)發表在國際醫學權威雜誌《刺針》(The Lancet)上的一篇報道引起我們高度關切。他在文中除了詳述在抗議活動現場的醫生、護士及急救醫務人員遭到抓捕和辱罵的事實,還聲稱警察身穿全套防暴裝備在醫院住院部病房巡邏,堅持在醫生會診時陪在一旁,並索要檢驗報告單,要求進入醫院手術室並使用救護車運送防暴警察,所有這些行為已違反了《國際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norms are violated in Hong Kong)。
香港警方虐待新聞工作者,酷刑折磨、毆打和性虐待被捕人士的相關報道同樣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
我們知道,確實有個別示威者使用了暴力,我們也絕不姑息暴力或蓄意搞破壞的行為。但我們想提出關鍵的兩點。第一,絕大多數抗議者的行為是和平的,但同樣遭到香港警察暴打。第二,雖然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使用暴力,但很顯然,示威者之所以訴諸暴力,灰心絕望出此下策,全是因為閣下領導的香港政府半年多以來拒絕傾聽他們真正擔憂什麼,全世界許多人都非常清楚這一點。他們不僅是為自己擔憂,更是為他們的未來以及他們未出生的孩子的生活擔憂,畢竟他們的後代將在2047年後視香港為家園。
暴力的惡性循環對誰都沒有好處。因此,我們寫信呼籲閣下重新考慮香港特區政府的立場和戰略:
首先,香港警方必須學會克制,尊重和平抗議,只在對付暴力行為時才採取相應的措施。
第二,我們敦促閣下傾聽抗議者的訴求,尤其要著手對警察暴力行為進行獨立調查。如果閣下繼續拒絕這個提議,我們將呼籲國際社會設立一個國際獨立調查機制。
第三,我們呼籲釋放所有被不公正拘留的和平抗議示威者。不能僅僅因為有些抗議者使用暴力,就說和平抗議是錯的或把所有和平示威者都當成犯罪分子。
第四,我們敦促閣下重視前不久區議會選舉的結果及選舉結果傳達的明確信息,考慮進行政治改革,開始與新當選的區議會議員進行富有意義的對話,因為這些新議員肩負著民眾的重託。
第五,如果我們或國際社會其他人士對促成或促進雙方和解有所幫助,我們非常樂意效勞。
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市,是重要的國際金融貿易中心,也是通向中國和亞洲其他國家的重要門戶。如果香港不能發揮這個作用,還因鎮壓民眾背負惡名,那將是一個悲劇。
我們呼籲閣下行使自己的權力履行責任,安撫香港民眾的不滿情緒,控制香港警力,務必追究、制止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並將逍遙法外的相關人繩之以法,開始進行民主政治改革,為擺脫危機尋求一個真正的途徑。我們非常清楚,這些步驟可以為擺脫當前的危機帶來一線希望。
一旦錯失良機,將會給香港帶來更多災難、恐懼、暴力和不穩定,閣下的大都市也會面臨衰落的下場,還可能引發更強烈的呼籲,要求用《馬格尼茨基法案》對那些直接或間接對侵犯人權行徑負責的香港官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制裁。我們希望閣下選擇一條富有建設性及真正意義上的改革之路,以達成和解,恢復香港局勢。
此致!
立陶宛國會議員曼塔斯·阿頓梅納斯博士(Dr. Mantas Adomenas)
英國上議院「跨黨派關注香港問題小組」副主席、「香港觀察」贊助人、利物浦的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 of Liverpool)大衛·奧爾頓議員(David Alton)
美國前國會議員托馬斯·安德魯斯(Hon. Thomas H. Andrews)
德國聯邦議院議員、人權與人道主義援助委員會委員瑪格麗特·鮑斯(Margarete Bause)
英國下議院「跨黨派關注香港問題小組」聯席主席娜塔莉·路易絲·本內特女男爵(Natalie Louise Bennett, Baroness Bennett of Manor Castle)
英國下議院前議長約翰·伯科(The Rt Hon John Bercow)
塞爾維亞赫爾辛基人權委員會創始人兼主席、前聯合國朝鮮問題委員會委員索尼婭·比塞爾科(Sonja Biserko)
亞洲主教團(FABC)主席、緬甸仰光查爾斯·貌波樞機(His Eminence Cardinal Charles Maung Bo)
英國下議院「跨黨派關注香港問題小組」聯席主席、國會議員、「香港觀察」贊助人阿利斯泰爾·卡邁克爾(Alistair Carmichael MP)
英國國會議員莎拉·錢皮恩(Sarah Champion MP)
加拿大國會議員趙錦榮(Kenny Chiu MP)
全印度天主教聯盟前主席、國民融合理事會若望·戴亞爾博士(Dr John Dayal)
印度尼西亞駐東南亞國家聯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前代表拉芬迪·賈明(Rafendi Djamin)
澳大利亞國會議員、首都領地立法院成員薇琪·鄧恩(Vicki Dunne MP)
美國宗教自由協會主席托馬斯·法爾先生(Dr Thomas Farr)
斯洛伐克前副總理、前歐盟宗教自由宣傳特使(2016-2019年在任)揚·費格爾(Jan Figel)
丹麥前國會議員維果·費舍爾(Viggo Fischer)
歐洲議會議員、波蘭前外交部長安娜·福蒂加(Anna Fotyga MEP)
國際人權聯盟(FIDH)副主席、阿富汗Armanshahr Foundation/Open Asia執行董事吉蘇·賈漢吉里(Guissou Jahangiri)
國際律師協會人權部(IBAHRI)主任、英國上議院議員、男爵夫人海倫娜·肯尼迪(Baroness Helena Kennedy QC)
國際人權聯盟(FIDH)祕書長、孟加拉國人權組織「權益」(Odhikar)祕書阿迪洛爾·拉赫曼·汗(Adilur Rahman Khan)
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前國務卿(負責亞太事務)、「香港觀察」國際贊助人大衛·喬高(Hon.David Kilgour)
緬甸勃固地區議會議員、國際法學家委員會法律顧問吳覺敏山(U Kyaw Min San)
韓國前人權大使、延世大學延世人權中心創始人、「香港觀察」國際贊助人李正勳(Jung-Hoon Lee)
斯洛伐克歐洲議會當選議員米蓮姆·萊赫曼(Miriam Lexmann)
立陶宛歐洲議會議員奧斯拉·瑪得埃科耶涅(Aušra Maldeikienė MEP)
愛爾蘭參議員羅南·馬倫(Ronan Mullen)
前英國國教羅切斯特主教,英國牛津培訓、研究、倡導和對話中心(OXTRAD)主任邁克爾·納齊爾-阿里(Michael Nazir-Ali)
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戰爭罪一案的前檢察官、人民獨立法庭主席、「香港觀察」贊助人英國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
德國聯邦議院議員、人權與人道主義援助委員會委員馬丁·帕策爾特(Martin Patzelt)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教授、安大略省前省長、聯邦議員李博(Hon. Bob Rae, CC, PC, QC)
前美國社會問題特別代表、前美國駐東帝汶大使格羅弗·約瑟夫·里斯(Grover Joseph Rees)
英國前外交大臣、「香港觀察」贊助人馬爾科姆·里夫金德爵士(The Rt Hon Sir Malcolm Rifkind QC)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立法委員會委員、前聯邦議會議員賈內爾·薩芬(Janelle Saffin)
馬來西亞國會議員、東南亞國家聯盟「議員支持人權」組織主席查爾斯·聖地亞哥(Charles Santiago MP)
緬甸「另類東南亞國協網絡」組織(ALTSEAN)協調員、創始人黛比·斯托瑟德(Debbie Stothard)
英國前歐洲議會議員、精神病醫師、名譽顧問查爾斯·坦諾克博士(Dr Charles Tannock MBE MBBS MRCPsych)
印度尼西亞「古斯都爾網絡」組織總監、印度尼西亞前總統阿卜杜拉赫曼·瓦希德的女兒阿莉莎·瓦希德(Alissa Wahid)
東南亞國家聯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印度尼西亞代表(Yuyun Wahyuningrum)
英國國會議員、「香港觀察」贊助人凱瑟琳·韋斯特(Catherine West MP)
2020年1月1日